直销企业快速发展同时面临三重挑战
图为纪念《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5周年活动现场。
与传统销售方式相比,直销能否有更大的优势正面临着跨国界、跨地区等新的经营方式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三方面的挑战。
11月22日,由中国外商投资协会、法制日报社共同发起主办的纪念《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5周年活动上,业内人士达成共识。
在此次纪念活动上,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陈文玲、如新企业集团大中华区总裁范家辉就直销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进行了专题发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苗月新、南京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副教授董伊人、宝健(中国)有限公司总裁李道、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刘显广等在原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局长、原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的主持下,分别就规范与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两个主题进行了研讨。
两个主题都直接关系直销企业发展的核心。两部条例的实施到底给26家直销企业带来了什么?未来的发展还将面临什么呢?
理性看待直销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
任兴洲,我国最早研究直销问题的专家。很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直销,但在她看来,直销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的消费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都是同质化商品的竞争环境下,店铺资源的竞争越来越厉害,特别是现在大城市的土地价值重估以后,店铺的成本非常高,有些人便需要面对面销售,直接的个性化销售。”任兴洲说。
这一观点与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陈文玲不谋而合。她也认为直销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的巨大空间。
首先,直销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从1990年开始,雅芳进入中国,才正式有了直销。直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所有市场经济发展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才出现了直销的销售方式。
其次,直销的销售方式是一种商业供给方式,是需求发展的产物。此外,直销也是各种零售业态的发展的产物。我国从1996年零售对外开放、引进外资,一直到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WTO,各种商业零售业态都已经进入中国,直销也是国外的业态在中国的复制和发展。同时,直销业是企业文化和独特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