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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传销遭围攻失手杀人 被判有罪免予刑罚(3)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东莞时间网 作者:李金健 2012年07月11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痛哭是因为背负压力和委屈

 

  记者(以下称“记”):当法官判你“免予刑事处罚”时,你顿时痛哭,为什么?

 

  庞胜斌(以下称“庞”):我在看守所呆了16个月,听到免于刑罚时,我所背负的压力和委屈在那一刻释放了,控制不了。

 

  记:之前想过会是什么结果吗?

 

  庞:宣判前,我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最坏的打算可能是判刑坐牢,现在却当庭释放,心情非常激动。虽然法院还是认定我有罪,但毕竟还是释放了,我觉得法律是公平的,社会是公道的。

 

  记:离开这里,第一件事打算做什么?

 

  庞:我真的不敢面对以后的生活,我还不敢想。

 

  记:为什么?

 

  庞:因为背负的压力太沉重了,目前我自己还没想好。

 

  记:你后悔当初到公安局投案吗?

 

  庞:不后悔,既然已经出事了,就一定要把这个事实澄清,如果有责任就要承担。

 

  记:你来莞应聘时,当时希望有什么样目标?

 

  庞:至少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

 

  记:为什么选择来莞面试这份“工作”呢?

 

  庞:我了解到,东莞是中国很有发展潜力的城市之一,我是学建筑的,东莞也在“三旧”改造,这里有发展空间。当时我是抱着满腔热情过来的,没想到身陷传销魔窟。

 

  记:传销分子为何一起攻击你?

 

  庞:当时我也很冲动,当着他们的面说破其是传销,他们心虚了,就开始对我围打,手段非常残忍。后来,我是从二楼跳下去的,承受了非常大的危险。

 

  记:经过这件事,你是否觉得当时轻信了别人?

 

  庞:我也有过这样的担心,当时我遇到他们,我的意思是说只要让我走就可以了,我自私点讲,我不会去管这事,我也没有这个能力,但他们不让我走。

 

  记:如今回过头来看,你是怎么看待传销的?

 

  庞:憎恨、唾弃、鄙视。

 

  记:经过这次教训,有没有一点建议给即将毕业的大学生?

 

  庞:毕业找工作的时候,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尽量避免自己受到伤害。

 

  记:民事赔偿打算怎么赔?

 

  庞:你认为我现在有工作能力吗?

 

  记:有。

 

  庞:你相信我有工作能力就有能力赔偿,一定会赔。

 

  记:你会看望死者的父母吗?

 

  庞:有机会的话,如果他父母不是对我特别敌视,我会去。站在他们的角度上,我也觉得非常惋惜。

 

  “免予刑罚” 判决综合 情与法的考量

 

  本案宣判后,广东莞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国平认为,法院对一宗命案的行凶者作出了“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这在国内是少有的,但却是公正、合适的,法院的判决综合了情与法的考量。

 

  刘国平说,庞胜斌是一名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被传销人员骗至窝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传销人员围困庞胜斌,涉嫌非法拘禁,同时还动手殴打庞胜斌,进一步加重传销人员违法性质,演变成犯罪行为。如果庞胜斌不采取用刀来防卫,受到严重伤害的肯定是庞胜斌。当然,法院认定庞胜斌防卫过当,主要认为传销人员是一般殴打行为,后李相泽是徒手与庞胜斌扭打,庞胜斌造成的仅是轻微伤,庞胜斌持刀刺李相泽胸部一刀,制止了不法侵害,但所防卫的利益和造成的损害不相适应,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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