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局长信箱”里翻出传销组织(2)
锁定目标人物循线追踪
专案组经过四个月艰苦、缜密、细致的侦查,发现该传销团伙中一犯罪嫌疑对象傅利杰(男,33岁,浙江台州人)的账户在短短3个月内,有1600余万元的资金入账,且该账户累计有1500余万元的取现和500余万元的转账,遵循每周一次的资金流入、流出的规律,符合传统“拉人头”式传销组织“按周结算、分配利润”的特点。
对此,专案民警重点锁定傅利杰为该传销组织的重要人物,循线追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进一步确认该传销团伙中身份为“总监”级以上的80余名高层骨干成员,掌握了这些成员具有“单个行动、单独居住、单线联系、多处住所”的特点。专案组对其中在长沙的40余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开展重点侦查,逐一摸清他们的身份、住所、活动及生活规律,为收网抓捕行动做了充分准备。
集结1000警力同步展开收网行动
3月25日晚,长沙市副市长、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永春召集专案指挥部连夜召开抓捕行动指挥调度会议,决定集结1000警力,于次日凌晨2点,对卢军岳(男,43岁,浙江台州人)、傅利杰等团伙头目分布在长沙各个居住地的窝点同步展开收网行动。
3月26日凌晨2点,专案指挥部一声令下,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特巡警支队等参战单位的警力组成26个抓捕小组迅速奔赴团伙头目的居住地同步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抓获包括卢军岳、傅利杰、谢志文(男,37岁,浙江台州人)、孟正明(男,41岁,浙江台州人)、蔡朝江(男,40岁,浙江台州人)等在内的团伙骨干成员。
27日,“11.13”专案指挥部又派出指导组分赴岳麓区、开福区、高新区等相关区县开展清查和取证工作。行动中,共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盘查处所450处,盘查对象1200余人。经过3昼夜连续作战,截至3月31日,专案组共抓获“11.13”专案涉案犯罪嫌疑人7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卢军岳、傅利杰、孟正明、蔡朝江等均已悉数落网,刑拘36人,缴获用于转账的银行卡157张以及传销违法活动的大量证据,暂扣涉案车辆10台。
巧借“连锁经营”名目进行利益分配
经审讯查明:“11.13”组织领导传销案团伙巧借“连锁经营”的名目,从新加入者交纳的高额入会费中进行利益分配,其组织结构是“五级三阶制”:即分为业务员、主任、经理、高级经理和总监以上五个等级。初步查清其级别晋升制度是:“新人”加入时按人民币3800元/份的申购标准交费(包括500元服装费、3300元资格费)。可一次申购多份或发展新人进行累计份数,从而获得相应传销身份。达到2份申购的为“实习业务员”;达到9份申购的为“组长”;达到21份申购的为“主任”;达到65份申购的为“经理”;650份以上申购的为“高级经理”。如果一次性交69800元,即可获得“主任”位置,直接提成1.9万元。
根据目前对传销团伙中身份为“总裁”级别的犯罪嫌疑人傅利杰使用的账户调查情况来看,仅从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3月9日,流转的涉案金额就高达2000多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