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李月东等42名被告人的传销案。
9月10日,长沙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李月东等42名被告人的传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9年1月,被告人李某加入“连锁业经营”传销组织后,陆续引诱浙江,江苏,安徽等外省人员到长沙搞传销。该传销组织以“家庭”为单位,采取“拉人头”的五级三晋制吸收新人加入并缴纳申购资金。通过层层发展,传销人员达到千余人,层级在20级以上,涉及资金数千万元。由于被告人较多,被告席密密麻麻站了两排,其中年龄最大的有52岁,年纪最小的22岁。
据悉,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庭审将持续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