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探索集中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新型传销流毒为害广西
近年来广西传销活动较为猖獗,特别是广西北部湾地区加快开发以来,传销活动有局部蔓延势头。去年以来广西工商、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对传销活动进行了坚决、持续、有效的打击,成效显著。
2008年3月,广西工商、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两个月内相继摧毁北海“香港绿之韵美容连锁机构”和“上海华源公司”两大传销体系;今年3月10日,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了以郑志鸿等人为首的“纯资本运作”传销团伙10名骨干成员;今年4月17日凌晨,南宁警方与北京警方联手在北京一举抓获了“行业加油站”传销组织23名嫌疑人。
不久前记者参与南宁市打击传销“猎狼行动”看到,现场查获的书籍和资料包括《资本运作人脉变钱脉》《马云论虚拟资本运作的方式》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朱军介绍,传销活动已从“实物产品”向“资本运作”等名目转变,一些传销组织打着“开发北部湾经济区”“纯资本运作”等旗号,一些在校大学生、企业老板、大学教授也卷入其中。
与过去相比,现在传销组织活动更加隐蔽。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许多传销组织开始租用高级宾馆、写字楼,以聚餐、喝茶、健身等形式进行“一对一谈心洗脑”。公安机关还发现,一些传销组织以成立合法公司为掩护,并以经营电子商务、黄金期货、证券基金等为名,通过互联网高速发展成员。
与此同时,传销组织者蛊惑人心的手法日益翻新。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刘国栋介绍,现在一些传销组织请人将传销包装成“发达国家的市场营销理论”和“迈向成功人生的新模式”,编制、形成了一整套精神控制和心理强制方法,越发蛊惑人心。
——探索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针对猖獗的传销活动,近年来广西各级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据公安部门统计,从2006年到今年6月,广西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传销犯罪案件2193起,取缔传销窝点1万多个,教育遣返人员超过10万人。
“近年来广西打击传销的弦一刻没松过,也查处、破获了一系列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的传销重特大案件,”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说,“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多管齐下,建立一套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目前广西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首先是进一步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集中整治、集中打击,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目前广西已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工商和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特别是今年入夏以来,广西各地深入实施“夏季行动”,成效十分显著。
同时,自治区工商局和公安厅正联手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指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深入和扩大宣传教育,发动一场抵制传销的“人民战争”。朱军认为,必须紧绷打击传销的这根弦,不能打了一个“夏季行动”,打了一个“百日行动”就过了,为避免“时紧时松”“剃头挑子一头热”等情况,制定打击传销的工作意见非常有必要。同时,宣传工作进入乡镇和村屯,让群众了解传销的新特点以及传销的危害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抵制传销。
此外广西还将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目前一些社区对出租屋管理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还不到位,成为传销活动生存发展的温床,广西已经开始对为传销分子提供出租屋的房主进行严厉处罚,一些地方开始着手创办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县(市、区)。
——多管齐下、常抓不懈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2008年广西传销犯罪立案数全国第一,几乎占了全国立案数的一半,工商部门初步估计广西有来自全国各地传销人员约30万人。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传销的形态已发生一些变化,必须强化多方协作、多管齐下、常抓不懈。
首先是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认识,建立打击和防范传销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基层组织的责任感。梁胜利表示:“打击传销已经从经济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打击力度大不大、能不能遏制它的反弹,事关一个地方的经济环境、社会稳定以及和谐发展大局,必须统一思想认真抓好。”一些执法人员也透露,目前打击传销所占综治评估的分值比重偏低,难以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而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正是防范打击传销的关键所在。
其次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刑事制裁的震慑力度。目前传销案件“抓得多、捕得少、判得更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2008年广西公安机关查处的传销案件中,批捕率为46.98%、移诉率为40.27%,判刑率仅为22.94%。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何伟东建议,国家应加快修改相关法律条例,对那些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传销案件加大处罚力度。最后,当前打击传销需要有关方面在更大范围内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朱军表示,一方面,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需要强化协调、统一思想,特别是在定罪量刑方面协调一致;另一方面,打击传销是涉及全局的问题,广西需要与周边省份加强协作,构建一个打击传销的合作机制和打击传销的坚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