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疯狂“抢人”网络传销大行其道(2)
采访中,一些投资者向记者反映,怀特豪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违法传销问题。对此,记者前往调查核实。
5月19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该公司位于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2306室的办公地点。一位经理向记者介绍了该公司目前正在运作的基金项目。随后,他向记者提出,“投资者除了拉人的固定佣金奖励之外,介绍的人越多,收入就越高,如果你的团队下面有一个特别厉害的人,那就行了。”为了验证这种说法,他举例说,公司有一名经理,在之前做的一个基金项目中,一个月就收入了100多万元。
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能明确承诺投资回报的问题,这名经理说,如果你不承诺,谁会投资?但为了规避这些地方,“现在所有的PE公司都会签订两份合同,一个是台面上,一个是私下的,但我们都是盖同一个公章。”
23日,记者致电该公司总经理张朝晖进行采访,他对于公司涉嫌传销运作模式予以全面否认。他说,公司不可能去做违法的事情,他还告诉记者说,“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募集资金。”
当记者提出,如果投资者没有100万的投资数额怎么办时,他说,那可以两三个人合伙“凑”到这个数额就可以。陈悦贤同时说,投资者如果拉到人进来,可以得到公司5%的佣金奖励。而对于是否可以以传销的模式操作?他说,公司会控制不能超过三代,如果超过,就有可能是变相传销,“我们既要让你们赚钱,但也不想触犯法律。”
但陈悦贤随后向记者提出,你们可以变通方式去做,比如,“公司可以让你们去承包深圳的一个区域,在那里做区域销售经理,比如给你募集3000万的任务,至于怎么分,是你分内的事情。”
那么,又该如何去变通操作?他说,“我们公司可以给你一个任命书,你由投资者变身公司的区域销售总监,我给你承包,你在那里做市场,到时候,我按总的金额给你提成。”
说法
规范私募运作迫在眉睫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PE联盟成员戴中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了吸引资金,把基金投资目标合为一体,几乎包括所有可以投资的领域,例如矿产、大宗商品、期货、房产、甚至可能会承诺有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只要能吸引资金流入,这些所谓的“私募基金”就无所顾忌地承诺“投资一切”,然而,投资者就会在其描绘的宏伟绚烂的投资前景下注入资金,最终上当受骗。
戴中伟认为,我国应尽快制定私募基金的相关规范,包括对私募基金资金管理人资格的准入、募集方式、募集范围、募集额度、盈利模式、分红方式、募集对象资格审查及准入、资金投向、私募基金内部财务税务管理标准等等,只有在法律层面对私募进行规范,才能使投资者在面对形形色色的私募基金时有所甄别衡量,最终作出正确的投资决定。
他举例说,比如在募集资金方式上,规定只能有私募基金管理人才能募集资金,所募资金只能进入唯一的基金账户,任何采用返点、抽成、分销式的资金募集方式都属违法,尤其是采取承诺定期返利方式募集公众资金的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把募集的资金直接进入个人账户就应认定为非法集资行为。只有严格地控制资金募集方式才能有效的避免“传销式私募”。
次日上午,记者再次以投资人身份进行调查。怀特豪斯深圳分公司总经理陈悦贤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公司此前一年封闭期的基金募集了2亿元已经结束,现在在做两年加两年的基金,到时将有8到15倍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