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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蒙自传销头目“揭秘”组织内幕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12月07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的传销活动一度非常猖獗,当地政府大楼附近的广场曾经成为传销人员集中交流的场所,据官方统计最多时全县传销人员超过万人。5日,蒙自县对其中一名传销头目作出一审判决。庭审时,此人当庭揭露了传销组织的运行方式等内幕。

大白天传销人员在昏暗的灯光下听课 (资料图片)

    传销组织类型多样

    人们对蒙自县传销活动的关注,始于相关媒体的报道,其中称蒙自传销活动异常猖獗,传销人员自己声称“有15万人的连锁网络”。此后,蒙自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蒙自地区的传销情况进行了发布。

    来自公安部门的统计表明,目前蒙自县城区常住人口为13.8万人,流动人口1.5万人。蒙自地区的传销活动约从2003年开始,先以“江苏南京华伦天奴露迪有限公司”、“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销售化妆品、服装等,虽然价格不符实际,多达三四千元,但都有产品。目前传销组织的主要类型包括: 

    异地注册,异地传销。如已查获的“江苏南京华伦天奴露迪有限公司”、“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等传销组织,均不在注册地活动,也不在注册地发展“新人”,而是转移到外地进行传销活动。经侦查证实,在蒙自县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主要分为湖南体系、东北体系、四川体系、新疆体系、福建体系等群体。

    知识层次偏低、低龄化特征明显。通过对2009年1月至5月查获的654名传销人员进行统计分析,在身份属性上,农民占78%、下岗工人占11%、个体户占6%、其他人员占5%;在文化程度上,小学及其以下的占83%,大学只占1%;在年龄上,20岁以下占7%、20至30岁占44%、30至40岁占35%、40至60岁占11%、60岁以上占3%。

    窝点隐蔽,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就目前查获的传销窝点看,多选择在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地方、比较偏僻的居民住宅区,传销组织以到蒙自考察投资或做生意为名,租用小区单元房,甚至租住整栋楼房,同一体系内的传销人员居住十天半月后换房转移“游击”。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阶制”,即高级业务员基本身在外地幕后遥控指挥;业务经理跨城市组织活动,负责“培训”、收费、资金运转;业务主任安排带“新人”,“新人”一旦进入传销窝点不仅一律不准单独外出,还必须遵守不准私下打电话、不准私下打听他人情况、不准谈恋爱、不准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等规定。

传销人员的“保证书”上写着“完不成任务就裸奔” (资料图片)

    洗脑灌输,扭曲人性良知。传销组织者编造杜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宣称从事的是新兴的符合国际潮流的经营方式,上课时多采取“讲座”、“研讨会”、“奖励兑现会”等形式,教材多为盗版书籍。授课者通过上述书籍,并断章取义地援引政府文件内容,以煽情授课、课后沟通、经验介绍、答疑解惑等形式,使“新人”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并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人性良知被扭曲,丧失了正常的思维分析判断和明辨是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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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控制与暴力胁迫并存。随着各地打击传销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活动已完全转入“地下”,传销手段也从实物传销转变为精神控制为主、暴力胁迫并存。组织者对内加强精神控制,采取集中住宿、扣押身份证件及通讯工具等手段,隔绝与外界的联系,使传销者完全掌控在传销组织体系内。比如,今年7月初湖南籍男子李某到蒙自寻找其参与传销的妻子时,就遭到传销组织的恐吓和殴打。传销组织对外不承认传销违法,非法财物被执法机关没收后,又谎称其证件、首饰等贵重物品被一并没收,借故到执法部门胡搅蛮缠。传销组织不仅破坏各级党委、政府打击传销的宣传标语,还谩骂执法者,甚至暴力抗法。例如,执法人员在查处蒙自第一建安公司住宅小区传销人员时,就遭到四川籍传销人员围攻,并将执法小分队拉货司机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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