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例新型网络传销案告破 称半年赚百万(2)
同时,该组织采用“网上”和“网下”“双管齐下”的传销模式。在宣传时一改以往那种打电话、上课的传统模式,取而代之以QQ聊天的方式将该组织网上注册、登记会员、缴费、查询业绩、兑现奖金、开展学术交流、成功秘诀等内容传授给被发展对象。而对于那些年龄大或者文化程度较低,不具备独立上网能力的发展对象,他们通过在各地成立报单中心,由报单中心专门负责进行网上登记和输入推介人的基本资料。
有20多张手机卡
嫌疑人落网后交代,其走的每一步都很谨慎,步步隐藏,活动空间跨度大,曲折隐晦,行踪避开直接关联,难以寻觅其踪迹。嫌疑人一般每次取款,都乘坐地铁走出很远再取,大多利用跨行ATM网点取款,可以不用向柜台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两分钟内迅速完成取款,从不逗留。
犯罪嫌疑人所持有20多张手机卡,没有一张是自己名下的,从来不长时间重复使用;其所掌握的每一张银行卡和网银U盾,都是其购买的利用他人信息登记并开通的;其每次住宿,从未用过自己的身份证;其上网的无线网卡,都是虚假信息登记的。并且,犯罪嫌疑人从不购买并使用汽车,不乘坐飞机、高铁等需要实名登记的通行工具,不办理相关优惠便捷的通卡。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我不想留下关于自己的太多轨迹,多年来,我从来没有用过自己的真实身份,我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被抓获。感觉自己被抓很意外,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
“犯罪嫌疑人自认为不可能办到,我们的民警四十多天没有回家,在广州、湘潭、长沙、深圳等城市的各个街头蹲点守候,每个人都磨破了两双鞋,我们自嘲为都市的‘流浪汉’,但是,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成果。”莱阳经侦大队大队长尹青山告诉记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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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两个基本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传销包括以下行为特征: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返利。
如果市民掌握传销的具体线索,可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 公安机关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