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家庭”假借网恋骗人传销 10人涉罪获刑
“传销家庭”假借网恋骗人传销
假借网恋骗网友搞传销从而引发的抢劫、非法拘禁案,今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东犯抢劫罪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王斌刚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姜胜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被告人毛洪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起案件的10名被告人张东、王斌刚、王利、姜胜、徐彩减、毛洪源、张文才、任耀华、杜晓敏、严天燕来自四川、陕西、湖北、浙江、广东等地,在传销组织内部设立了临时家庭,由张东担任家长,“家庭成员”最大的31岁,与网友聊天施展美人计的被告人王利和严天燕年仅20岁。这些家庭成员中既有初中毕业的农民,也有中专学历的老师。他们首先由王利和严天燕利用网络与陌生人聊天,进而确定恋爱关系,再以想念或介绍工作为由欺骗网友前来,到车站接站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出面,让被害人放松警惕,等网友被骗到他们租赁的房屋处,家庭其他成员就开始对其洗脑,如不从就开始限制人身自由。
法院查明:2010年6月1日,被告人王利以谈对象为由将在网络上认识的被害人徐某某骗至南阳,王利和被告人杜晓敏接到后,当晚将徐某某骗至传销窝点。徐某某到房间后,该传销窝点人员将门反锁,王利将手机要走,该传销窝点人员对徐进行搜身。为防止逃跑,并安排两名传销人员头顶着门睡觉。6月2日中午,徐某某因拒绝参加传销与被告人姜胜发生争执,后被告人姜胜等人对其进行殴打、罚跪。徐某某在被非法拘禁期间,由被告人张文才和毛洪源给其上传销课,张东、王斌刚多次让徐某某骗家人汇钱,在汇钱没有得逞的情况下,威逼徐某某,将其一张农业银行卡和一张中国银行证券卡及密码要走。2010年6月9日上午10时许,张东和另一传销人员到银行将卡内的19800元取走。当日下午1时许,张东安排两名传销人员租车将徐业红送离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