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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征:辽宁省境内“拉人头”式传销线索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44  更新时间:2012/2/8 10:56:01  文章录入:admin

    虽然辽宁省一直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厉打击,却出现了驱而不散、打而不死,不断反复,屡打不绝的现象。使得辽宁省的传销举报一直较为集中,多年来一直是全国重点整治地区。

    为了摘掉辽宁省“全国重点整治地区”帽子,辽宁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决心要将传销(指“拉人头”式传销,下同)在今年年底前基本打净。

    经过艰苦努力,截止目前(十月底),我省的本溪、朝阳、葫芦岛、辽阳、铁岭、阜新等已经实现了基本无传销目标,原来传销活动比较猖獗的鞍山、营口、丹东、盘锦、锦州、沈阳、抚顺等市,经过这段时间的严厉打击,传销人员已所剩无已,相信在短期内也可以达到基本无传销的目标。大连等市的传销活动正在严厉打击中,传销人员、传销活动、传销组织也大大减少。

    但我们深知,传销组织、传销人员、传销活动具有极强的隐藏性,给打击传销工作增加了许多困难。为了不折不扣地实现全省基本无传销目标,现诚征辽宁省境内的传销线索,欢迎掌握或了解相关线索的同志积极向我们提供以下传销线索:

    1、 传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地点、时间及活动规律,传销组织头目(传销组织的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特别是传销组织中的A级、B级头目)能够出席或参加的请注明;

    2、 传销组织培训的地点(即所谓的教室)、时间及活动规律;

    3、 传销人员居住的寝室(具体的市、区、街道或社区、楼、单元、层、号),越具体越好。

    4、 传销组织的网络图(传销组织中的上下线关系)、传销头目的姓名及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5、 其他传销线索。请不要提供如“某市有XX万人传销”等泛泛的线索。

    联系方式:
    电话:024-86849542,传真:024-96315-2911,电子邮箱:lnsdcb@163.com。最好通过电子邮箱联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