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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召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检查推动会
作者:李淼川  文章来源:天津政法综治网  点击数 72  更新时间:2011/11/10 8:29:44  文章录入:admin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成果,推动宝坻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深入开展,日前,宝坻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了由区综治委、区商委、工商宝坻分局、海滨街道、钰华街道、宝平街道主管综治工作的政法副书记、部分居(村)委会主任参加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检查、推动联席会议。

 

  参会人员首先实地参观了钰华街道办顺驰小区,居委会负责人从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出租房管理、加大打击力度等方面介绍了创建无传销社区的经验和做法。参观结束后,与会人员集中到工商宝坻分局三楼会议室进行了会议交流,海滨、钰华、宝平三个街道办的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本单位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工商宝坻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在集中开展的打击传销联合行动中共取缔传销寝室116处,传销课堂18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30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全区的创建工作。最后区政法委副书记刘福强从五个方面对创建工作推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落实责任制。打击传销是一项社区系统工程,各单位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各职能单位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将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二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社区面上的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标语、发放联系卡、悬挂布标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居民、流动人员的宣传,营造全民打击传销、举报传销的社会氛围;三要加强排查摸底。居委会要加强对出租房主、流动人口的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传销线索,及时举报;四要加大打击力度。要抓住打击传销的最佳时机,把日常打击和集中打击有效结合,确保打击效果;五要巩固打击和创建成果。在集中打击传销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好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巩固扩大根据地,要推广先进社区好的经验和做法最大限度压缩传销生存的空间,从根本上遏制传销活动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