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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警方破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
作者:姜涛 胡洪如  文章来源:江西法制网  点击数 57  更新时间:2011/11/10 8:19:37  文章录入:admin

 

  9月初,新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时,天津某生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过2个多月的缜密调查,新余警方发现该公司系一传销组织,并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和人员分布情况。

  10月29日下午,办案民警获悉该传销组织新余地区负责人李某准备返回新余给下线传销人员发工资后,立即制定了抓捕方案。新余警方组织127名民警兵分六路实施抓获,抓获包括省级总经理刘某在内的67名传销人员,缴获1.2万余元工资款的信封,8张传销网络图。

 

 

被抓获的传销人员

 

  受朋友之邀做生意 误入传销窝点

 

  9月1日,26岁的浙江人杨某应朋友邀请,来到新余与傅某合伙从事营养保健品生意。当天,初到新余的杨某看到新余的繁华,着实让他心中窃喜。

 

  来到傅某的出租屋,屋内的五六名男子一下子就围到杨某身边嘘寒问暖。杨某看到,狭小的出租屋内铺满了凉席、客厅摆着黑板,屋内的一角,一伙人正围坐在一起打牌。

 

  感到情况不对的杨某,转头企图离开该出租屋,但被几个声称是“家长”的男子控制住。很快,杨某的证件、手机、钱包等物品被对方拿走,不让他与外界联系,并安排人员轮流对他进行看管,不允许杨某上厕所和睡觉,每隔一段时间,杨某还会遭到“家长”的一阵毒打。

 

  被迫无奈的杨某假意屈服,答应让家人汇钱给他。当对方收到2800元入会费后,看管者才对杨某的看守有所松懈,允许他在被监督的情况下与家人通话。有一天,杨某趁机给哥哥发了条短信:“我已被骗入新余的一个传销组织。”

 

  杨某家人收到求救短信后,立即从浙江金华赶到新余。9月16日晚,杨某家人向新余市渝水公安分局抱石路派出所报案,该所民警根据提供的线索,锁定新余市城南伍家一栋旧式居民楼。

 

  次日凌晨2时许,该所副所长曾正人带着数名民警,冲进该传销窝点,当场控制11名传销人员。9月17日上午,民警将杨某及其家人送上回家的火车,王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

 

  非法拘禁案 牵出传销组织

 

  今年9月初,新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该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在线索收集摸排中,天津某生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与此同时,新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了解到,渝水公安分局抱石路派出所侦办的一起非法拘禁案中,被抓获的嫌疑人王某声称是该公司的员工,这一信息引起了该支队侦查民警的重视。结合已掌握的线索分析,民警分析认为,该公司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

 

  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办案民警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和人员分布情况,该传销组织按照“五级三阶制”的形式,该组织以推销公司产品为名,要求每个“入门者”至少交2800元,购买一份该公司产品获得加入资格,该组织相关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即可返利,由此形成业务员、业务代表、主任、经理、业务老总等级别。

 

  据悉,“实习业务员”每发展3名以上下线可以往上升一级到“业务组长”;发展4名以上下线就可以晋升为“业务经理”;要晋升为“业务主任”,就必须培养出3名直接的业务经理,并发展10名以上的下线;要晋升为“高级业务员”,就必须培养出5名“业务主任”,并发展400名以上的下线。

 

  办案民警还了解到,该传销组织在新余已建立了6个窝点,发展100余人。民警顺藤摸瓜,多次前往南昌调查该组织上线情况,并最终锁定了该组织江西地区的负责人刘某在南昌的活动轨迹。

 

  警方兵分六路抓捕 8名骨干成员落网

 

  10月29日下午,办案民警获悉该组织新余地区负责人李某,要返回新余和该地区其他6名经理、主任见面,准备发工资给下线传销人员。新余警方获悉情况后,在一宾馆内将7人一抓获。

 

  针对该传销组织有多个窝点的特点,该支队制定了周密的“收网”方案。当晚9时许,新余警方组织127名民警,兵分六路前往该市城北里木塘、城南丽景新村和某单位宿舍等6个传销窝点及南昌等地进行布控。

 

  “行动!”随着一声令下,办案民警一举捣毁该组织6个传销窝点,抓获包括省级总经理刘某在内的67人名传销人员,查封仓库1处,查缴赃款4.5万余元、银行卡7张、手提电脑5台,31个共装有1.2万余元工资款的信封,8张传销网络图及其他传销组织资料。

 

  经审讯,刘某和李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对组织领导传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某交代,他是省级总经理,他和李某等8人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在新余市进行传销活动。

 

  “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以快速致富、高额回报为诱饵,采用各种欺诈手段蒙骗群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损失。”办案民警告诉新法制报《江西警方》记者。他们从运作方式看,均是利用熟人、朋友、亲戚的关系,以发展会员的方式收取入会费许诺给予返利,并通过会员发展下线收取入会费,是极为典型的“金字塔式”传销模式。

 

  目前,杨某和李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余传销人员被遣散回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为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有传销分子聚集活动的情况,请立即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