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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四大传销手法布下骗人陷阱
作者:冯伟 王玲玲  文章来源:咸宁新闻网  点击数 41  更新时间:2011/10/25 10:33:54  文章录入:admin

 

  日前,市工商局发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高公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

 

  据了解,随着工商、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旗号和名义诱骗市民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宣称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甚至有的传销组织在网上发布虚假快速致富信息,推销“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等,诱骗他人加入传销。

 

  市工商局提示,市民从组织方式、计酬方式、销售方式、经营目的4个方面来识别防范传销: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参加者发展他人加入即给予高额回报,被发展加入的人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目的。

 

  市工商局特别提醒,市民如果发现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21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55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