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传销已成市场“毒瘤”
作者:杨序先  文章来源:怀化日报  点击数 99  更新时间:2011/10/24 11:30:37  文章录入:admin

 

  传销是一种起源于二战后美国的无店铺销售方式,由于其很容易演变成一种以欺诈为特征的经济犯罪活动,世界各国政府一般都对其采取严格监管、限制或禁止的政策。在我国传销虽屡被禁止,但受暴利驱使它仍不断改头换面向各地扩张,危害极其严重。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由于其严重危害性和隐蔽性,被人们称为经济领域的“邪教”和市场秩序的“毒瘤”。在怀化,这两年诱骗群众异地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参与传销的大部分人员来自四川、江苏、湖北、河南、安徽等地。传销形式也由过去的传保健品、化妆品、高档服装等演变成只传“人头”,商品已经成为传销组织者骗人的道具,犯罪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关系,把人骗到外地进行传销,并通过精神和人身双重控制骗取钱财。特别是去年以来,传销组织使用境外服务器,打着资本运作的名义,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坑害不明真相的群众,危害极大。


  同时,传销人员的构成也日益复杂化,参与者身份从早期的以农民、下岗职工为主,目前已发展到大学生、退伍军人、教师、退休人员、公司职员等群体,特别是大学生被诱骗参加传销的现象日益增多,低龄化趋势明显。而传销手段则更加多样化,极具欺骗性。一些传销组织大肆鼓吹“双赢利”、“电子商务”、“框架营销”、“消费联盟”等所谓的营销新概念,利用人们对致富的渴望来使其上当受骗;还有一些传销组织打着大企业的招牌,利用其名气进行招摇撞骗,一些传销头目则以“应聘”的名义进入一些合法企业,在企业内部从事传销活动。其次,传销的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传销组织通过实行“家庭”式管理,由“家长”对“一家人”进行严密监控,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对不服从管理的传销人员采取暴力控制,对背叛组织的传销人员由专门的“打手”对其非法拘禁,甚至人身伤害,有的传销组织已带有黑社会性质。而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传销组织对抗监管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他们实行上下单线联系,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幕后操纵、异地遥控,指挥下线骗到钱后立即通过银行划走,聚众暴力抗法事件也频频发生。


  以欺诈为本质的传销活动,不仅通过诱骗等手段非法吸纳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和资金,并衍生出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集资等大量违法犯罪行为,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很大破坏,严重危害到了国家经济安全。同时,很多参与者被骗后血本无归,生活无着,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些被“洗脑”的传销人员认为政府破坏了他们发财的机会,采取暴力手段阻碍执法行动,引发群体性事件;还有一些传销组织者故意把不能发奖金的责任转嫁到执法机关身上,从而造成传销参与者与政府的对立,加之一些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参与其中,给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隐患。更重要的是,传销活动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受骗者“血本无归”,还通过“洗脑”让参与人沉溺于“一夜暴富”中不能自拔,最终导致夫妻反目、父子相向、亲友成仇,甚至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