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城江公安分局对来自陕西、山东、云南、河北等省的16名传销骨干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其中11人(8男3女)被劳动教养1年,5人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经过周密调查确认,吴冬菊、杨建文等11人在金城江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后,在河池市内以拉人头入伙的方式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采取欺骗的手段将他人骗到金城江区后,安排和他们同吃同住,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还由杨建文等人对被骗来的人员进行上课,传授传销相关知识并让他们抄写“笔记”,对他们进行洗脑,拉拢他们加入非法传销组织,直接或间接发展多人成为下线人员,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来自河北廊坊市的刘敏采取欺骗手段将他人骗到金城江区后,拉拢他们加入非法传销组织,直接或间接发展刘培利等16人成为下线人员,使其成为非法传销组织的业务经理级,从中牟取4.9万多元的非法利益。来自陕西的焦正坤2009年7月来到金城江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后,采取以拉人头入伙的方式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发展周丹丹等多人成为其直接或间接下线人员,从中牟取约3万元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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