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石家庄:为传销提供场所将被处罚
作者:赵鹏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点击数 43  更新时间:2011/9/29 11:03:51  文章录入:admin

 

  记者从石家庄市工商局获悉,9月下旬到今年年底,市工商系统全面展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庄、宾馆、娱乐场所以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旧城改造区等房租较低廉的区域,将进行重点清理。”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传销活动一旦被发现,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房屋、活动场所等条件的,工商、公安机关也将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