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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州检察院批捕3名A级2名B级传销头目 |
作者:梅俊华 陈芳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74 更新时间:2011/9/19 21:07:3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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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小辉为传销拉人头,发展自己的姐姐达晓文、达文君等很多亲戚、朋友和老乡为下线。9月15日,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吴海峰、达小辉、达晓文、达文君、张义辉。
2008年,31岁的陕西人吴海峰,以连锁销售香港仟亿国际贸易公司的产品(BOSS牌西服、箱包,雅歌化妆品)为名,引诱同乡达小辉加入传销组织,并说是阳光工程,国家很支持。他要求达小辉交3800元购买公司的一份产品,以后便以“销售”(发展下线)的多少来提升级别和收取提成。
达小辉加入该传销组织后,为了获取多的提成和提升级别,先后发展自己的姐姐达晓文、达文君、达文文、达文红及朋友和老乡为下线,非法获利25万多元,级别为A级。
该传销组织中从上至下分为ABCDE五个级别:刚进来的成员叫做新人,新人买了一份产品(西服、化妆品)就成为E级别的业务员,卖出3-9份产品的就达到D级别“业务组长”,卖出10-64份产品就达到C级别“业务主任”,卖出65-599份产品就可以达到B级别即“业务经理”,卖出600份以上产品就可以达到A级别“高级业务员”。
截至2011年8月,吴海峰、达小辉、达晓文在传销组织中已达到A级,达文君、张义辉已达到B级。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吴海峰等5疑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连锁销售香港仟亿国际贸易公司的产品为名,通过组织发展下线,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且5人在传销组织中均已达到A级或B级层级居高。上述事实卷中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物证相印证,应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