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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制作的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播出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点击数 64 更新时间:2011/9/14 10:43:0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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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制作的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将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播出。该公益广告自9月12日播出,到10月7日结束,涵盖了中秋节、国庆节收视高峰,每天播出4次,播出时间分别为10:07、13:40、16:30、21:05。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制作的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曾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播放,地方工商机关也曾联系在当地电视台播放。电视公益广告的播出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结合传销活动出现的新动向、新趋势以及网络传销活动出现的新特点,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对公益广告的内容作了相应的修改,以教育广大群众认识传销违法本质,提高识别传销的能力,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