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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以“重建”为名搞传销工商公安联手端掉 |
作者:李鹏飞 文章来源:西南商报 点击数 54 更新时间:2011/9/9 12:15:5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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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举报,有一伙以“灾后重建家园”“连锁经营”为名,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的传销组织在四川广汉市活动。经过前期的缜密摸排,近日,广汉工商局组织14名执法人员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对该传销组织分布在广汉市区的11个传销窝点同时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挡获来自宁夏、陕西、甘肃、安徽、内蒙古、吉林等地的21名传销参与人员。
经查,该传销组织以“灾后重建家园工程”为名邀约发展成员加入,以“家庭”为单位,由家长负责,每个家长均是经理级别。该组织向被发展人员宣称“灾后重建家园工程”是四川省政府引进广西北海的经验来发展四川经济。被发展人员要成为该组织成员需缴纳3800元入门费,随后按3300元/份缴付。该组织按照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分为五个层级。其操作模式为:初次加入缴纳3800元后成为“实习业务员”,按15%提取酬劳;自己缴纳3份款项后成为“业务组长”,可以开始发展下线,按20%提取自缴款项酬劳,按5%提取下线缴纳款项酬劳;自缴或下线缴纳共计10份后成为“业务主任”,按30%提取自缴款项酬劳,按10%提取下线缴纳款项酬劳;自缴或下线缴纳达65份,并直接发展2名以上“业务主任”后成为“业务经理”,按42%提取自缴款项酬劳,按12%提取下线缴纳款项酬劳;自缴或下线交纳达600份,并直接发展3名以上“业务经理”后成为“高级业务员”,按52%提取自缴款项酬劳,按10%提取下线缴纳款项酬劳。
经调查,此次查获的21人主要来自于宁夏、陕西等地,且均只是参与者,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该传销给他们带来的毒害。考虑到参加该传销组织的21人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其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也是传销的受害者,该局结合其违法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经与公安部门协商后,该局执法人员对参与传销的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并予以遣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