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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新型网络传销腐蚀青少年
作者:彭国华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66  更新时间:2011/9/3 10:28:33  文章录入:admin

 

  刚刚过去的半年,对江西抚州的黄昌富来说十分痛苦,一次不小心的“传销”让他不仅白搭上半年光阴,还欺骗了两个同学,甚至搭进了1.2万余元,要不是同在广东的姐姐把他救出来,他甚至都不知道能否回家过年。

 

  大年刚过,黄昌富急于寻工。当他在各大求职网站四处游荡时,发现了一个以“网资”命名的特别的帖子,内容写着“网络+资本=无限的资本。运用人际备增的原理,达到资本的积累和倍增”。帖子甚至还注明怎样交第一单,同时发展其他会员并获得分成的方法。

 

  “传销”!受过欺骗的黄昌富瞪大了眼睛,传销已经开始以新的“马甲”在网络上出现了,这是黄昌富没有想到的。网资——— 一个充满了科技与财富的名词,竟然披着新的“马甲”开始着另一种形式的骗局。

 

  高收入、渴望成功结传销“心魔”

 

  事实上,不管是异地传销还是网络传销形式的“网资”,一提到“传销”这个词黄昌富头就大。

 

  去年8月,由于辍学在家,黄昌富想委托身在广州工作的堂兄介绍一份工作给他赚钱,由于堂兄当时所说的“现在外面钱不好赚,即便挣到也入不敷出,你还是在家好好找份活干吧”一句话,黄昌富产生了极大的逆反,心想偏要在外面混出个样子。

 

  一个邻村同辈朋友告诉他,在东莞有一份工作赚钱快,有人一年就能赚十多万元,不比白领差,只是进公司要先交3000元的“押金”买一种国外的××产品。听到这一消息,黄昌富立马买了去东莞的汽车票。

 

  到东莞后,他被带进了一个仅10来平方米的房间,里边挤睡着12人,然后每天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致富培训”,吃着腌制的咸菜,唱着激昂的“世界第一等”的歌。他一直相信,只要发展好“下线”,一夜致富的梦想就可能成为现实。

 

  他先后打了2个同学的电话,希望他们能“一起发财”,汇5000元就能成为会员,没想到2个同学都拒绝了。直到他打电话给了他姐姐,他姐姐才通过“善意的谎言”把他从噩梦般的生活中解救了出来。

 

  网资:披着“羊皮”的传销“狼”

 

  “你知道吗?在贴吧里发帖子也能赚钱”,在国内某知名的求职网站上,赫然悬挂着这样的“网资”广告。为了吸引更多的网友关注,广告甚至用“只需要一台电脑,抽时间上网就可赚钱”来吸引人们的眼球。

 

  据了解,由于这一销售模式尚未大规模成形,因此对之了解的人比较少。本报记者与一名叫“上官绿豆”的网友联系上,他告诉记者,“网资”其实非常简单,在各大贴吧、论坛、网站上发一下帖子,别人会主动来加我们,每天都会有人来咨询,而咨询的人则很有可能就是你的下线。

 

  据“上官绿豆”介绍,要成为“网资”团队中的一员,首先要用第一单的金钱敲开财富的大门。比如,一单只需要投入580元,申请会员任选1至21单,总共21单去除返还的“利润”需要8932元。“上官绿豆”说,1万元左右投资任何行业也不算多,而且见效快,为什么不投资呢?!

 

  成为会员后,下一步便是发展下线,在上了“平台”之后,五条线中的任何一个人有了下线,会员都可以提成:直接提成、间接提成、分红等。以一单580元为例,47%用来作为各个级别的提成,48%作为金级的分红,5%是网站的成本和利润。“上官绿豆”甚至直率地告诉记者,网资采用银行与会所的绑定服务,金钱是用“秒”来计算的,一旦有发展下线的钱到账,当天就能提取提成。

 

  一只披着“羊皮”的传销“狼”,以另一种形式开始在网络存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国内从事“网资”的人数多达几十万人。而这些所谓的大大小小的“网资”团队也多达数百个。

 

  网络传播造就欺骗性的“资本运作”

 

  据了解,“网资”全称为“网络资本运作”,这是一种肇始于广西的“净资本运作”非法传销的重新包装形式,它们,打着“解决社会就业、快速打造中产阶级、培养高素质的民族直销队伍”、“投资与运作风险更小、运作更简单、成功率更高”等口号,吸引人们加入传销组织。

 

  据中国反传销网站站长张勇介绍,目前,95%以上参与传销的人并不了解什么是传销。一般来说,人们只知道“卖产品并层层加价,绑架人、使其失去人身自由”的才是传销。却不知,网资是非常典型的非法传销模式。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网资”与传统的异地传销模式有着形式上的区别,比如不必租用房子、不用两地生活、不搞新人招待,甚至不受时间限制,网友可随时随地发展下线。

 

  与异地对比,“网资”具有以下一些特点:投资较小,风险也相对较小,此外,交流广阔的网络也让他们更容易发展下线,甚至由于电脑的介入,会员们的收入可以做到网资“秒薪结算”的功能。

 

  由于“网资”披着一层科技性的外衣,一般加入的会员都不愿承认它就是非法传销的事实。甚至出现国外某著名品牌产品在网络上的促销活动,也由于拉人入会力度加大,使身边许多人都成了它的会员,同时还分上线和下线,导致一种直销成为完全变味的“网资”传销。

 

  业内人士表示,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对连锁销售规范的基础上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如美国《反金字塔法》、欧盟的《禁止滚雪球销售法》等,但由于传销与直销在我国法律上尚模棱两可,因此导致异地传销、“网资”等欺骗形式一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