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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成为“无传销城市”
作者:年旭春  文章来源:时代商报  点击数 33  更新时间:2011/9/2 10:57:53  文章录入:admin

 

  为深化沈阳市的打传工作,将传销彻底赶出沈阳,沈阳市工商局将从9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本次行动将把打击网络传销违法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力争通过整治行动,使全市13个区县单位都成为“无传销县(市)、区”,沈阳市成为“无传销市”。

 

  12个区县无传销行为

 

  据介绍,近年来沈阳市发现并取缔的传销窝点、教育遣送的传销人员逐年呈下降趋势,由2003年端窝点1641个、遣送传销人员25488人;到去年的端窝点21个、遣送传销人员781人;再到今年以来的端窝点8个、遣送传销人员762人。“几年来,辽宁省一直被列为全国的传销重灾省,在省内不断轮换的传销活动的重点市里,沈阳作为省会城市一直未列其中确实不易。”沈阳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李猛说。目前,全市13个区、县中,已有12个被省打传办评定为“无传销县区”。新民市正在加大打击工作力度,争取早日进入“无传销县区”行列。

 

  警惕新的网络传销

 

  沈阳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副处长乔建强称,传销已进入互联网时代,而且由于通过互联网发布、接收、反馈相关信息,更具有欺骗性。“大量传销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建互联网站,以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网络经营、投资基金等名义,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介绍加入、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为传销提供住房也将处罚

 

  乔建强介绍了这次打击传销的整治重点: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整顿企业打着“直销”、“资产运作”的旗号,违规开展传销活动。市民如发现传销行为及窝点,可拨打市工商局电话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