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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打防“零容忍”10年“零传销” |
作者:罗开革 文章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点击数 40 更新时间:2011/9/2 10:38:57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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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传销、拒绝传销、提高诚信、构建和谐!”8月27日,正值凤山县城圩日,凤山县公安局民警开着流动警务宣传车,在城区凤阳路、中山路等人员密集场所,向过往群众发放印有防范、打击传销的宣传单。凤山县警方重视防范传销,10年来,全县无一传销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近几年来,凤山县公安局坚持对传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连续推出“组合拳”,采取“防、挤、盯、联”四字工作法,有效铲除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
防,即“五进”宣传,全民抵制防范传销。为切实加强广大群众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性的认识,凤山县公安局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民警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广泛宣传国家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法律法规;利用报纸、电视、警务QQ网络平台等进行宣传,让政策、法律法规入耳、入心、入脑,增强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自觉性。
挤,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挤压传销活动空间。传销人员大多是三五成群聚居,或几十人结伙租房而居,授课传经时多达几十甚至上百人。针对这一特点,凤山县公安局加强对县城区出租房、宾馆、饭店的管理,对这些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管理,并不定期检查,强化对辖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将传销活动以及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盯,即加强信息搜集,建立长效机制。凤山县公安局在全县98个行政村(社区)和重点行业场所设信息员1620人,构建遍布全县各个角落的信息网,将防范传销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建立起一套长效预警机制,将依靠群众和使用专门力量相结合,收集相关信息,紧盯可疑人员,及时发现传销活动的蛛丝马迹,做到防患于未然。
联,即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针对传销活动涉及面广、跨地域活动的特点,凤山县公安局与工商、税务、电信、银行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发现传销活动坚决打击。
由于凤山县公安局的措施有效到位,10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传销违法犯罪案件,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05年以来,凤山县连续6年被评为全区平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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