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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传销头目秦皇岛落法网 |
作者:刘巍 文章来源:河北日报 点击数 73 更新时间:2011/8/29 22:13:1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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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宫某批准逮捕。至此,该传销组织最高级别的犯罪嫌疑人终落法网。
自2009年开始,47岁的内蒙古籍男子宫某先后在合肥、西安等地从事“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在成为五星级的高层传销头目后,于2010年10月,宫某伙同其名下多个高级别传销人员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租赁40余户住宅开展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没有任何实物产品,它传销的产品就是金钱,美其名曰“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从最低级别的三星二到最高级别的五星三共分为三层七级,新加入人员称为“直接”,每个新加入的“直接”必须缴纳49160元才能成为传销组织的会员,而这笔入会费随即便被其上面的各级人员按比例瓜分。截至2011年7月,宫某领导的这一传销组织已发展至120余人,并形成了“行业规则30条”等严密的传销运作规则,宫某也在短期内获得暴利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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