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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长:桂林打击传销绝不手软
作者:李桃  文章来源:桂林晚报  点击数 48  更新时间:2011/8/29 10:41:27  文章录入:admin

 

  近日,媒体曝光广西来宾、南宁、北海等地传销活动猖獗,引起社会关注。目前我市对打击传销又是如何部署、防范的呢?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小平。

 

  记者:近年来,广西传销活动猖獗,成为全国传销违法犯罪的重灾区,不少传销人员也藏匿在桂林从事违法行为。违法传销行为现在出现了哪些新动向、新特点?

 

  刘小平:与早期传销相比,广西传销活动已“升级换代”,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它有以下几个新特点。由“连锁销售”传销产品到纯粹的“资本运作”。现在的传销已没有公司和产品,而是直接交钱,然后发展下线,实际实施的是以“拉人头”为主的传销活动。不少传销组织往往打着“资本运作”、“国家1040工程”、“支持北部湾建设”等旗号,使受骗者误认为是国家的行为,很容易上当受骗。“资本运作”传销组织改变过去“一对多”的洗脑形式,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对新人进行“洗脑”或“上课”。由传统方式转变为网络化交易,由新兴城市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农村转移。

 

  记者:8月11日起,广西已掀起大规模、全方位、地毯式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对于这次行动,桂林警方将如何部署?预计将取得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刘小平:桂林市公安局在这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将全警动员,集中力量,打防结合。对面上的传销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对传销的组织者或骨干分子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对传销藏身之地——— 从出租屋到宾馆饭店,我们将采取每天一查的方法,从空间上不给传销生存的土壤。

 

  到年底我们将摧毁一批传销网络、端掉一批传销窝点,破获一批传销重点案件,严惩一批传销违法犯罪分子,教育遣返一批传销人员,迅速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在我市蔓延的势头,实现全市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规模型聚集传销活动基本灭绝,各类传销组织得到有效铲除。

 

  记者:在传销组织里,很多人既是受害者,又是违法者,警方将如何做到教育与打击相结合,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严惩?

 

  刘小平:针对在传销组织里,很多人既是受害者,又是违法者的情况,我们采取了教育与打击相结合的方法。对一般传销参与者,特别是那些上当受骗的群众,要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于不够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条件的人员,我们将其统一录入传销黑名单中,如果我们发现录入黑名单的人员还在从事传销活动,就会毫不手软对其进行严惩;对于传销的组织者、为首者和骨干分子,特别是重操旧业、以此为业的顽固分子,要严惩不贷。

 

  记者:根据以往的经验,打击传销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本轮专项行动,桂林警方将如何联合各个部门,共同根除传销?

 

  刘小平:本次专项行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信访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新闻出版局、供水、供电、各城区街道办等部门,从各个环节入手,齐心协力挤压传销活动的空间。

 

  此外,公安机关还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以便获得更多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和线索,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