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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警方破获百人特大传销案 |
作者:李凌 文章来源:昆明日报 点击数 58 更新时间:2011/8/26 11:04:43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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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近半年的侦查,与官渡分局在昆明、成都两地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40余名。5月4日,组织协调五华、盘龙、西山、官渡4个主城区分局再次对官渡古镇附近的六谷村、金刚村、尚义村传销窝点进行查处,一举摧毁了长期盘踞在官渡古镇周边地区的传销活动的犯罪团伙。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警方现已查明,该传销案中,以新疆籍人员余某、王某等为首的传销组织,自2007年起在官渡古镇及周边的六谷村、金刚村、尚义村一带,按照“五级三阶制 ”,以几何倍增的原理发展下线,要求参加者以缴纳每份3800元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发展“连锁销售”为名,直接通过“拉人头”形成上下级网络关系,胁迫、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从中骗取财物。
目前该案已刑拘传销骨干分子63人,执行逮捕57人,清查驱散传销窝点70余处,教育遣返1000余人次,查封、扣押、冻结涉案现金和房产1000余万元。
此案是近年来昆明破获的规模最大、最典型的传销案件。自2010年以来,昆明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2000人次,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行动22次,其中大规模全市性集中统一行动7次,共立案63起,破案57起,刑事拘留147人,逮捕119人,打掉传销团伙8个,捣毁传销窝点110个,狠狠打击了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
传销又被称为“经济邪教”,传销组织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参与者被洗脑后,便任由摆布,传销有极强的传染性,参与传销人员大多为亲戚朋友、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学战友、父母反目成仇,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对社会亲情、友情等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造成极大冲击。传销组织为了控制被骗的受害者,往往采用跟踪盯梢或精神控制等手段,甚至对受害者采取非法拘禁,导致违法犯罪,在该传销案中,就有4命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有些传销人员为筹集申购款或生活费、路费铤而走险,走上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卖淫的犯罪道路。
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传销犯罪活动的危害,提高警惕,防止传销犯罪活动对自身和家庭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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