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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传销头目供出“五级三阶”传销网
作者:张周来 朱剑华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64  更新时间:2011/8/22 20:03:50  文章录入:admin

 

  广西玉林警方两年前摧毁了一个盘踞在玉林市区的传销团伙,但该头目、涉案近3000万元的周某却侥幸漏网。潜逃两年后,周某迫于压力在云南省瑞丽市公安局银河派出所投案。

 

  在案件侦破及对周某等传销头目审讯中,警方抽丝剥茧挖出了这个由“五级三阶制”构筑的布满诱惑陷阱的传销“金字塔”。


  漏网头目自首


  2008年,一个传销团伙从北海市转入玉林市,以“深圳文斌公司”为名进行“连锁销售”,该公司没有经营实质产品,只发展“销售”人员。

 

  2009年7月31日,玉林市公安机关出动300多警力,突袭玉林城区各传销窝点,抓获闫某、米某等传销头目,查封冻结80个银行账户,冻结资金400多万元,查扣涉案车10辆,获取传销申购单、网络图等重要证据。然而,该传销体系核心头目周某此前已溜掉。

 

  2011年7月14日,潜逃2年的周某在亲戚朋友陪同下,到云南省瑞丽市公安局银河派出所投案自首。她说:“我不自首能逃到什么时候?没想过自己要当一名逃犯度过余生。”

 

  玉林警方接到通报后即赴滇将周某押回。


 编织金钱骗局


  经过审讯,玉林警方查明,这一传销团伙打着“资本运作”旗号,分“五级三阶制”进行“拉人头”发展下线。新加入人员有一个准进制,缴纳至少3800元申购款后取得入门资格才能发展下线,购买1-3份者,作为实习业务员取得发展下线资格,自己或者下线申购3-11份以上者,晋升为业务组长,达21份者升为业务主任,达65份者为经理,达600份者为高级业务员,此为“五级三阶制”。

 

  在“五级三阶制”中,申购第一份产品后,继续申购2份以上的只是购买份额,价格为每份3300元,每人最多只能购买21份。新加入的实习业务员往往为了直接晋升为业务经理,大多一加入该体系便申购21份,缴纳69800元,这样就可以直接返还19000元。

 

  警方还查明,在这一传销体系中,缴纳申购款和发放提成款都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式是新加入成员把申购款汇至第一代高级业务员,一代再汇至二代高级业务员,二代再汇至三代高级业务员。新加入的成员办理申购时所填写的收购单,最终交至体系核心人员手中计算提成,提成分直接提成和间接提成。

 

  在传销体系中,要成为高级业务员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发展的三个下线都已升级为业务经理,二是旗下有超过600个份额。警方发现,实际操作中,一些传销人员为可以成为高级业务员会自己掏钱来“补份”,即在份额接近600份时,自己掏钱买下不足份额,这样自己才能继续拿到提成。

 

  办案人员指出,这一团伙打着“深圳文斌公司”旗号,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交纳高额入会费、获取上线资格,就可以拉人入会。传销组织靠这种一次性入会费来层层分配,其结果只有一个:金字塔底层庞大的会员最终只能血本无归。


  不要触犯法律


  警方查明,在这个传销体系中,周某是“金字塔”最顶尖的人,她发展了闫某、李某、罗某三个下线,闫某又发展了郝某、张某,郝某再发展米某、王某、陈某……整个传销链接中,发展的人几乎都是亲戚和朋友。

 

  据这一团伙的闫某交待,该体系有自己的管理方式,每个出租房有一个家长,家长从租住在一起的传销人员中选出,负责安排房子里的人员打扫卫生、做饭,生活开销实行AA制;每天举行晨会,互相鼓励,迟到者要罚款。晚上9时半过后就要休息,平时外出不能三五成群,不能在居住区附近聚众,不能引起别人注意。

 

  周某在被关押期间情绪低落。她说:“不管做什么,千万不要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