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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传销需“严打”与“柔引”并举
作者:崔中波  文章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点击数 51  更新时间:2011/8/15 22:54:01  文章录入:admin

 

   针对近来有关广西非法传销活动猖獗的报道,公安部8月14日表示已要求广西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置,同时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也将同步展开打击非法传销行动。(8月15日《新京报》)

 

  实话说,此次公安部“广西为首,全国同步严打传销”,也是事出有因,一是,广西来宾传销骗局吸引了来自全国30省份民众,传销者在市政府前、公安局旁公开宣传,管理者却睁只眼闭只眼,惹怒了官方,不得不抽上一鞭子;二来,传销这档子事历数十余年,早就遍及全国,假如打击起来不全国一盘棋,难免落得个“按下葫芦浮起瓢、此起彼伏”的境地。不过让人犹疑的是,对待顽固的传销,一味的“严打”能起到“一剑封喉”的作用么?

 

  谁也不能不承认一个事实,传销行业已被有关部门取缔多年,公安部及各地方早就“严打”了N次,可结果呢,除了官方“抓捕多少人”“摧毁多少传销组织”的辉煌战果外,公众感同身受的,却是传销大军不仅有增无减,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嫌疑分子“潜伏”在了更多角落,官方预想的“销声匿迹、一了百了”却成了“屡禁不止、愈挫愈勇”,原因何在?

 

  一个关键的因素在于,对待传销这个行业,我们太多强调了凶巴巴的“严厉打击”,少了诸多情切切的“温柔引导”。要知道,传销之所以繁盛如今日之斯,固然有“挣钱发财”的诱惑、“授课洗脑”的功劳,但更重要的则在于,其以“情”字当头,凡事讲究个“以情动人”。比如,照顾洗衣叠被、满足吃饭生活的温馨的家庭管理制度,让每个成员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摒弃严肃说教、进行“友好营销”的情感营销方式,让人对“组织”一往情深等。

 

  而反观官方对待“传销参与者”的态度,则缺少人性化的、“温柔引导”举措的跟进。比如在此次“全国同步严打”过程中,说完了“奉劝传销活动的参与者,不要抱有观望态度。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到底”后,便转身轰轰烈烈地“清查、整治、严打”去了。似乎没有打算配以“让传销头目来个现身说法”,没有打算试试“犯罪分子悔不当初一类的谆谆教导”,没有打算创新向公众宣传的内容、形式,实现群防群治等。

 

  一方面,“传销组织说教”温柔似水,另一方面“公安部门严打”冷若冰霜。正因如此,传销日益坐大、遍布全国。而那些在“严打”中被抓起来甚至被判刑的传销成员,因无法认清传销的害人本质,一旦被“遣返”、被“放出来”就很快在新的地方形成聚集或者重操旧业。并且,“入迷入戏”之深比先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上演出一幕幕匪夷所思、触目惊心的戏码,如假扮绑架索钱等。

 

  肃清传销需“严厉打击”与“柔情引导”并举。打击非法传销,固然需要公安、工商等部门对传销组织“端窝、整顿、清查”,但一阵风似的伸一伸“刚性之手”管得了一时,却管不了一世。要避免传销“死灰复燃、春风吹又生”,就需要相关部门配以细水长流的“柔性之手”,采用犯罪分子现身说法、创新向公众宣传的内容等方式,平时就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使更多人认清非法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让民众不再对传销执迷不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