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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兴安县四天捣毁162个传销窝点
作者:骆生华 王永雄  文章来源:兴安县工商局  点击数 125  更新时间:2011/8/15 22:39:45  文章录入:admin

 

  

 

兴安县政法委书记蒋世语(中)与兴安县工商局局长游晓军(左一)现场指挥打击传销行动

 

 

工商、公安执法人员对查获的传销窝点进行现场检查

 

     针对近期兴安县非法传销活动反弹,传销份子活动频繁的情况,兴安县县委政府于8月12日至15日组织兴安镇政府、工商、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100多名执法人员开展了秋季集中打击传销行动,截至目前,共捣毁传销窝点162个,遣散传销人员3000余名,刑事拘留传销骨干8人。

 

    此次秋季打击传销,该县党委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密切配合,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效果,维护兴安县全国十大魅力名镇的良好形象,保障兴安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并在行动之前由兴安县政法委牵头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从行政干部做起,严厉打击为传销组织提供活动、居住场所的违法行为。

 

    兴安县人民政府与全县各行政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兴安县打击传销和清理整顿出租屋工作责任状》,要求各责任单位领导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监督和教育,如有本单位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或为传销人员提供其它便利条件,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除按照相关法律和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的通告》规定进行处罚外,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加强打击传销正面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通过安排宣传车辆深入街道、社区和传销份子集中区域进行宣传;在电视台、各广告媒体滚动播出打击传销各类信息;在公共场所、街道、银行等地张贴打击传销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和党委政府打击传销的相关措施、规定,让人们群众充分了解实情,明白党委政府打击传销的决心。并在宣传活动中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打击传销提供线索。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人们群众纷纷通过电话为打击传销提供线索,据不完全统计,从8月12日至今,兴安县打击传销办公室共接到人民群众举报电话19个,根据举报线索端掉传销窝点19个。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8月12日至15日,由兴安县政法委书记蒋世语亲自带领100多名执法人员,按照前期摸排好的情况,分成三个行动小组对兴安县城区及城郊的传销窝点进行查处。县长助理农军深入打传一线,指导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取得很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共捣毁传销窝点162个,遣散传销人员3000余名,刑事拘留传销骨干8人。为了确保被查处的传销窝点死灰复燃,供水、供电部门对查处的传销窝点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下一步,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传销窝点的打击力度,并对违反规定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