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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彻底清除传销毒瘤 |
作者:叶飘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86 更新时间:2011/8/15 23:24:4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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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来宾传销事件”轰动了全国,在媒体、国人重压之下,政府开展严厉打击行动。很多网友询问,这一次政府真能彻底取缔传销吗?答案是否定的。很多传销人员离开并不意味着传销组织的瓦解,他们只是躲避风头,想想那些受害人为什么不去当地举报,看看出租房里留下的行李和书籍便匆匆离去就会明白。
传销人员并不具怕这种打击,他们还会误认为“宏观调控”。而做为政府总是习惯“头痛医头,脚痛治脚”从未想过从根源打击,甚至有“等鱼儿养肥了再吃”的混蛋逻辑。
一个月后来宾将仍然如旧,大家可以见证。想当初广西南宁誓将传销帽子摘除,为期一个月的严打,财政拔款几千万,出动了大量的警力,结果却是越打越多,目前还是传销的天堂。
本人愚见,给某些地方政府取缔传销提三点建议:
一:开展当地普法宣传,严厉整治出租房。
首先是清除传销毒瘤的生存土壤。传销泛滥成灾,一部分是当地政府监管不力,另外当地人和企业的“帮扶”是有很大的责任。严格控制当地的出租房,登记外来人口数量。定期开展全市普法宣传教育,明确通告禁止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否则严格处罚。这一步很艰难,原因是涉及当地人的利益,很多公务员也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
对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则需要出示当地公司企业的书面证明才可以租房。
二:各部门统一协调。
银行、通信、工商、公安统一制定协调机制,银行、电信在业务办理时要“友情提示”,并在营业厅醒目处贴警示标语。标语要详细介绍当地传销的特点以及名称、运作方式等并留下举报电话。
街道、居委会要组织社区爱心人士(带红袖章)每天巡视,见到传销人员要举报,对于刚来的外地人要提醒。这比徒有虚名的“专业打传队”更有效果,在我眼里就是摆设,浪费纳税者的钱。
三:奖励、处罚机制。
传销人员有一定特殊矛盾性,即是受害人,也是害人者,处理时不能简单粗暴的打击遣散。
在传销组织里有一大部分人是因为投资巨大,家族参与人数众多,明知是骗局也不愿离开,幻想骗回自己的本钱,对于这种级别人员要用攻心政策,利用奖励机制使其提供破案线索,并承诺帮助他们挽回损失。挽回损失需要实情而定,因为传销人员有利益分层,并不完全是受害人。
传销组织经常因利益分配不均匀产生内部矛盾,适当出台奖励机制,帮助低别级人员挽回损失,让传销组织内部起争斗。传销就是一根链条,非常脆弱,任何一处断裂,将随时崩盘。重要的是公开、透明奖励制度,让更多传销受害人勇于举报。
光打击教育遣散,不严厉惩处提供房租者,追究行政处罚相关部门责任人,则一点效果都没有。
传销形成这大的规模不是一朝一夕,由很多原因造成,如此大的毒瘤一刀切更不实际。今天打了,明天来了,又怎么办了,媒体不能天天监督报道。对于低级别受害人的损失那将如何的挽回,要彻底打击传销,需要政府长期有效的机制。
2006年刚刚反传时,山东是中国第一传销大省,尤其是北派传销“人际网络直销”甚多,每天接到大量的求助者。2007年后便彻底转变,90%的求助者为广西的“连锁销售-资本运作”。
原因是2007-2008年山东政府加大打击力度,连破传销大案,短短的三年内,传销组织纷纷逃离山东,多数传销组织灭亡,山东传销甚至在某段时间几乎绝迹。河北石家庄市打击传销更是全民皆兵,组建全国官方第一支反传销志愿者队伍,街道居委会组织热心老大妈,老大爷(红袖章)定时巡视,宣传普法社区每个家庭。
目前政府的公信力不断下降,传销组织更是不断蔓延养壮大,受害人越来越多,这次央视深入报道,公安部严打, 尤如久旱逢甘露,这是增加民众对政府信心的一次机会,希望这篇文章政府部门做以参考,下定决心严厉打击,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全民参与,中国非法传销必亡。
转载:中国反传销网:www.chinafcx.com
叶飘零博客:http://blog.sina.com.cn/y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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