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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接受媒体监督加大打击传销力度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33  更新时间:2011/8/12 20:33:49  文章录入:admin

 

  8月12日电 据来宾市委宣传部通报,8月11日晚,媒体对来宾市出现非法传销的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市连夜先后召开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加大打击措施,部署下一步的整治工作。

 

  (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对待媒体监督,从思想上对事件引起高度重视,本着"彻底打击经济邪教"的态度正确对待整个事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二)立即展开整改行动。针对媒体报道的信息,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连夜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三)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由副市长王松胜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新闻媒体通报来宾市打击传销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整治的措施,表明来宾市严厉打击传销工作的决心和态度。

 

  (四)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和工作漏洞。一是查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是否监管到位,干部是否失职,如果存在工作失职问题,一经查实要坚决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制度和措施。三是认真排查城乡结合部的房屋居住和出租情况,严厉整治违法违章建房和向传销者出租房屋的行为。

 

  以上各项措施正在迅速落实中。截止8月12日8时,该市专业打传队连夜作战,成功捣毁6个传销窝点。

 

  借助此次媒体报道的事件,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反思了打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加强有力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人员、经费、政策上加大保障力度,完善党委牵头、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各方协调、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新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群众抵制传销的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介,以及其他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骗人本质和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

 

  (三)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对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进行清查,对公共场所和通信部门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决摧毁传销组织和网络。

 

  (四)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加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密切掌握、分析和监控异常定额资金流向,从源头上堵塞和挤压传销活动空间。进一步发挥工商所、派出所、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基层单位的作用,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随时掌握区域内传销活动的动态情势。加强区域协作,建立与相关城市的打击传销协作机制,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五)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传销活动突出的地方,实行责任倒查,对因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