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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工商部门提醒:看清非法传销活动六大变化 |
作者:高军 文章来源:辽沈晚报 点击数 36 更新时间:2011/8/2 21:09:2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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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人头”化、传销人员构成复杂化、传销参与人员异地化……目前,我市非法传销活动呈现出一些新变化,工商部门提醒市民,一定要严防传销组织的渗透。
据市工商局局长梁德文介绍,目前,传销形式比以往有了新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首先是传销形式日趋多样化。目前既有比较常见的“五级三阶制”,也有以高额回报、高提成为诱饵的传销活动,花样不断翻新。
第二、传销“人头”化。由过去的传保健品、化妆品等演变成只传“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进行传销行为。今年5月,银州区工商局就联合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成功端掉了以姜某为首的“拉人头”式的传销团体,驱散传销人员100余人。
第三、传销人员构成更加复杂化。目前传销参与者身份从以往普通的农民、学生、下岗职工,发展到退伍军人,甚至有国家公务员等,参与者的文化程度也从以往的多为初高中以下文化,发展到本科以上学历。例如,今年2月,铜钟公安分局在银州贸易城查处了3个化妆品传销窝点,驱散传销人员80余名,其中就包括在校学生及应届大学毕业生20余人。
第四、传销参与人员异地化。诱骗群众异地从事传销呈上升趋势,在我市参与传销的大部分人为浙江、山东、内蒙古等外地人员。
第五、传销内部组织更加严密化。由于各地对传销活动加大了打击力度,传销分子越来越狡诈,对抗监管意识越来越强。
梁德文介绍,目前传销组织多实行上下线单线联系,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幕后操纵、异地遥控,指挥下线骗到钱后立即通过银行划走,一般传销人员身上没有现金,租住地点与“洗脑”地点分离,培训授课地点由偏僻简陋的民房转向公园、广场、街道等地,给人造成商务活动的假象。
第六、传销手段越来越网络化。一些传销组织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以“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网络经营”、“投资基金”等为名,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介绍加入、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网络传销因通过互联网发布、接受、反馈相关信息,人与人之间不直接接触,更具有欺骗性。
梁德文说,非法传销害人害己,一旦市民发现身边有从事非法传销行为的,应立即与工商、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将毒瘤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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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我市工商系统召开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近一年来,我市在打击传销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0多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传销人员2000余人。目前,全市有94%的社区和行政村达到了无传销目标。
同时,还表奖了2010年度无传销县(市)区,其中有银州区、西丰县、昌图县、铁岭县、清河区、开发区6个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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