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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  点击数 36  更新时间:2011/7/22 12:16:58  文章录入:admin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在打击网络传销座谈会上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公安、工信等部门――

 

  推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本报讯 (赵泉龙 记者 潘传龙)近日,16省区市工商机关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强调,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号角已经吹响,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深刻认识打击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工信、外宣、银行、银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地开展工作,争取早出战果,不断推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要求和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研究探讨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有关问题,进一步推动打击网络传销不断深入开展。

 

  张国华强调,各级工商机关应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网络传销发展态势和危害性。他介绍,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现象日益突出,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快速扩张性,其危害性比传统传销更大。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幌子,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作为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和网络、计提报酬的平台,从事传销活动。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利用网络,跨区域发展会员,传销成员分散在各地,且通过电子银行等方式进行资金结算,难于监管。有的传销组织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对各级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网络远程管理,逃避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据了解,由于网络传销的虚拟性、开放性和无地域性,加之网络传销案件在管辖权确定、证据收集以及监督执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难点,工商机关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已无法适应打击网络传销新形势的需要。网络传销比传统传销更隐蔽、更复杂,仅靠工商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对此,张国华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应强化协作,勇挑重担,加强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手段。只有比对手更智慧、更高明,运用高科技手段变被动为主动,不断提升打击网络传销的能力和水平,才能牢牢把握主动权,最终战胜对手。

 

  此次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最大的特点就是部门协作。《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分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协调,六部门共同开展打击行动。

 

  张国华强调,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整合力量,全盘谋划,形成打击网络传销的合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各地工商机关要将此次专项行动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作专门汇报,争取地方政府出面,牵头各有关部门成立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开展好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

 

  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由于网络传销案件本身的特点,工商机关缺乏必要手段,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中一定要紧紧依靠公安、通信等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文件中规定的各部门打击网络传销职责分工,就是工商机关寻求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依据。

 

  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适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进一步揭露网络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群防群治,共同做好打击网络传销宣传与防范工作。

 

  早打快打,露头就打,确保社会稳定。相比传统传销,网络传销扩张蔓延的趋势更快、更猛。打击网络传销一定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查处案件要做好善后工作预案。各地工商机关一定要提高敏锐性,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要充分分析研判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由党委、政府进行决策部署。

 

  精准打击,擒贼先擒王。要以除根清源为目标,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现精准打击,有效惩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各地工商机关在专项行动中要专题研究擒贼先擒王问题,与公安部门加强配合,一定要抓获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早出成果,多出战果。各地工商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对一些已掌握线索的疑难网络传销案件,要借这次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之机,积极与公安、通信、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尽早摧毁传销网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