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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区:租房给涉嫌传销者 房东或被巨额罚款 |
作者:魏碧锋 文章来源:南国早报 点击数 45 更新时间:2011/7/21 12:31:0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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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凌晨5时许,南宁高新区联合执法人员对位于鲁班路隆源国际小区内的传销窝点进行了突击清查,抓获30名涉嫌传销人员。行动中,执法人员暂扣了传销人员所租住寓所内属于房东的大件物品,并通知房东限时到有关部门接受询问。
当日凌晨5时30分,一组执法人员来到了小区一栋一单元,吉林籍人金某打开了房门。金某称,自己前几个月刚从国外回到内地,听说北部湾经济区搞大开发,房地产价格涨幅很大,就来这边投资房产。然而执法人员在屋内仔细检查了一遍,关于房地产项目的资料一点都没有,反倒是找到了一些关于“纯资本运作”的材料。见此,金某改口称,自己本来是要做房地产的,但行情不好,只好关注一下其他项目。
执法人员来到时,金某的母亲、配偶以及十几岁大的女儿共同居住在一套房子内,由于没有掌握金某涉嫌传销的确切证据,执法人员分别和他们进行了单独交流。很快,执法人员就从他们说法各不相同找到了突破口,并在屋内隐藏的多部手机上找到了证据。随后,金某和家人被带走接受进一步审查。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以前传销人员兄弟、夫妻齐上阵的见过很多,但三代同堂共居一屋涉嫌搞传销的还不多见。
在同一单元的另一套房子,居住着同样来自吉林的朴某夫妇,可能是听见了外面的动静,不管执法人员如何按门铃,大门依然紧闭。“我们是警察,现在要进屋内进行检查,再不开门,我们就叫‘锁匠’开门了。”这一招果然管用,不多时,朴某就把门打开了。
记者在客厅看到,电视柜的一些抽屉都被打开,里面的东西显得有些凌乱,看样子,朴某夫妇在执法人员入室之前已经收拾“妥当”。尽管如此,细心的执法人员还是发现了破绽。朴某不得不从屋内的隐蔽位置拿出了刚刚藏好的传销资料。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南宁高新区多部门曾多次组织打击传销活动,有的小区内传销人员已经不见影踪,而隆源国际小区的传销人员也被多次打击,为何传销人员如此偏爱此处?
该小区一名早起晨练的居民道出了缘由。该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内的个别业主喜欢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因为他们出价高,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市面租金只要2000元左右,而传销人员出价大都在3000元以上,业主乐于向传销人员提供住处,在别处很难落脚的情况下,传销人员是来了一拨又一拨。
一名领队的执法人员表示,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执法机关可以责令出租屋主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出租房屋所得,并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过去的执法过程中,出租房屋的业主往往不愿前往相关部门接受询问,最后也不了了之。在本次行动中,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确认有传销人员租住的房屋,屋内属于业主的大件物品都会被暂扣,业主将被限时限地接受询问,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