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株洲市公安局发出警示:小心4种传销陷阱
作者:洪会强  文章来源:株洲晚报  点击数 41  更新时间:2011/7/18 11:46:32  文章录入:admin

 

  本报近日的两篇报道《本报与常州晚报联动成功解救湖工大女生周海桃》和《记者一行苦寻4天 珠海李卫红被救出传销窝》引起市公安局的注意。昨日,市公安局发出警示,提醒大中专院校的师生和家长,防止掉进传销陷阱。

 

  一是警惕以高收入回报家庭的陷阱。传销组织者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和急于证明自己工作能力、赢得社会需求和工资报酬的心理,以介绍工作、勤工俭学为由,通过同学、朋友邀约的形式,引诱学生前往传销窝点。

 

  二是警惕以概念运作为理念的陷阱。传销组织者针对青年学生接触新鲜事物快,喜欢使用新型营销方式的特点,在传销活动中加上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现代营销、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等“名词”,吸引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加入。

 

  三是警惕以网络营销为名的陷阱。传销组织者借助互联网平台,表面上推销实物产品,私下里靠发展下线盈利,或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并形成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

 

  四是警惕以异地为依托的陷阱。为逃避打击,传销组织往往在异地开设公司,在本地从事经营活动,从而达到控制被骗从事传销人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