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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将在全国展开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 |
作者:万宏蕾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61 更新时间:2011/7/14 11:39:13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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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上午,16省(市、区)工商机关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座谈会在渝召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在会上发言称,未来7月至12月,工商总局将联合公安、工信、外宣、银行、银监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打击网络传销的专项行动。
据介绍,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由公开转入地下,传统传销转向网络传销,欺骗性、隐蔽性、危害性更大,网络渐成传销犯罪活动重灾区。据统计,自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成立至2010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14672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3.8万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62.5万人次。
“网络传销有以下几个特征,要交金额不等的入门费;靠发展下线得到佣金;按人头多少分层级等。一般符合这几个条件的都有网络传销的嫌疑,请市民保持警惕。”张国华说,目前国内一些网络传销已呈现出高层级、有组织、骗术完整等特点。其打着电子商务、网络资本运作、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新兴时髦词汇的幌子,通过建立虚拟网站,编造“快速致富”谎言,以达到极少数传销分子聚敛财富的目的。有的甚至炮制出“灰色地带才是发财机会”“网络资本运作是对社会贫富差距的二次分配”等所谓“理论”,迎合人们渴望一夜暴富的焦躁心理,极具诱惑性。如已查处的“世界通”网络传销案,发展人员13.5万余人,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非法获利达10亿余元。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邰展介绍说,该市工商局目前已先后投入470万元,在中西部地区工商系统率先建成了“电子商务搜索监测中心”“电子证据采集分析实验室”以及“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网”等系统网络,通过针对性的专项搜索,可以实现对网络传销的精准打击,大大提高当地对网络经营秩序重要环节的监控和预警水平。
国家工商总局提醒,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与传销者亦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当政府在加大打击网络传销力度的同时,市民也要提高对网络传销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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