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网上高薪笼络成员 组织传销十三人获刑
作者:周建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点击数 28  更新时间:2011/6/2 11:34:56  文章录入:admin

 

  5月30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胡小兰等十三名被告人被一审判处二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判处了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以来,被告人胡小兰先后与被告人付建川、郁斌、张江峰等人从四川、江西等地来到蚌埠地区,组织、领导多人从事传销活动。2010年8月份,蚌埠市区严打传销活动后,其下线成员大部分流窜固镇县,该组织主要成员王宁、肖飞、陈恒炜、杨莉、袁涛、何永军、何剑峰、刘吉明、秦金发等九人在固镇县城关镇瓦房居委会一出租屋内,以天津天师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采用电话、网络聊天的形式,虚假承诺提供高薪工作,编造谋求发展的谎言,对哄骗来的40余名群众进行传销授课,要求他们缴纳费用成为会员,多发展下线晋升更高的级别后,按照五级三阶制方式分红,进行非法传销活动,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且各被告人均达传销层级三级以上。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小兰、付建川、张江峰、郁斌、王宁、肖飞、陈恒炜、杨莉、刘吉明、何剑峰、何永军、秦金发、袁涛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形式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