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传销组织,以做生意为诱饵,将江苏网友骗至岳阳,然后威逼其加入。见网友不愿屈服,团伙成员先是拘禁,接着打骂,最后抢劫。近日,岳阳楼区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八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4000元。
江苏人吴某通过网络与岳阳从事传销活动的被告人刘某相识,吴某向刘某咨询岳阳市墨鱼销售情况,刘某说岳阳这边墨鱼销量好,有市场,邀请吴某来岳阳面谈。2010年10月12日,吴某如约赶到岳阳市与刘某等人会面。被吴某骗至传销窝点后,刘某的同伙便按“公司”(传销组织)规定强行将吴某留下,并逼迫吴某将交出随身携带的钱和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被告人王某还逼迫吴某购买三套传销产品,共计8400元。吴某不从,王某便逼问吴某被扣的银行卡密码,并威胁道“如果说错一个密码号码就打一个耳光”。得到密码后,几名被告便从吴某的银行卡上取走仅有的2200元。几名被告见无法将吴某引入传销组织,于是劫取了吴某的财物后将其送上开往江苏盐城的客车,企图毁灭罪证。吴某在中途下车,随即赶回岳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等人参加非法传销组织,为发展下线,结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有对被害人殴打情节;同时采取胁迫手段取走吴某现金22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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