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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拳严打翻新传销 互联网拉人头占七成 |
作者:李正勇 文章来源:天府早报 点击数 25 更新时间:2011/5/9 12:11:4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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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成都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近日联合召开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传销呈现出五大新特点,执法部门将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以“资本运作”等名义及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传销,要运用网络技术手段,依法查处、查封、屏蔽一批涉传网站,切断传销信息传播的网络通道。
传销翻新 互联网拉人头占七成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传销活动当前虽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地区仍较突出,并呈现一些新的特点:
1、2010年11个重点整治地区教育遣散的传销人数,占全国遣散人数的70%以上,拉人头和互联网传销违法活动所占比例较大,占案件总数的70%以上。
2、下岗失业和无业人员、农民工占大多数,同时还包括大学生、退伍军人、少数民族群众等;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增强。
3、传销组织异地指挥,分散活动,除了传实物产品外,还传虚拟物甚至虚拟概念,打着所谓“纯资本运作”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
4、有些传销组织采用复杂的计酬管理制度,企图掩盖违法犯罪实质。
5、一些传销组织等级森严,并有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和所谓“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歪理邪说;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日益严重;传销活动与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
刑事打击 严惩传销骨干分子
该负责人强调,公安机关和工商机关要密切协作,本着露头就打的原则,尽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继续强化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手段;严厉查处大要案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资本运作”等名义的传销和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传销,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与电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网络技术手段,依法查处、查封、屏蔽一批涉传网站,切断传销信息传播的网络通道。重点整治地区要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成效;对一些传销呈多发态势的非重点整治地区,要列入重点整治范围。
同时,将严格加强直销审批,督促直销企业守法经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和计酬的管理,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