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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法院公判2起传销案的9名获刑被告人 |
作者:唐业继 文章来源:湖北法院网 点击数 106 更新时间:2011/5/4 12:54:17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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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为打击传销活动,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判2起传销案的9名获刑被告人,在黄金口都市工业园管委会门前参加旁听的干部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宜某某、陈某、付某某、戴某某、杨某、吴某、蒲某某则均为传销团伙骨干,从合肥来汉发展“组织”。他们共诱骗40余人参与非法传销,每人交纳2800元购买产品,该团伙通过电话遥控资金收缴及返利等方式。当该团伙在王家湾21世纪购物中心一房间内发“工资”时被一锅端。这7人分别被判处1年半到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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