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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给传销人员提供房屋也违法
作者:金雪  文章来源:辽沈晚报  点击数 38  更新时间:2011/4/23 13:09:48  文章录入:admin

 

  昨日,鞍山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今年,鞍山市提出“创建无传销市”的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会上,鞍山市政府副市长戴恩彪代表市政府与海城市、铁东区政府领导签订“无传销县(市)区”责任状。

 

  2010年,鞍山共集中组织三次大规模打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299人次,检查涉嫌传销场所91处、出租屋568处,处罚出租房主3人,驱散、遣返传销人员6415人,捣毁传销窝点216处,解救上当受骗从事传销人员212人,拆扒传销上课点、居住点的违建房19处4590平方米,治安拘留1498人,劳动教养89人,抓捕并依法处理B级以上传销头目37人,传销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鞍山将继续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并提出了“创建无传销市”的目标。但是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式依然十分严峻。当前,传销主体由下岗人员、农民向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群体扩散,甚至有些中小企业也受骗参与传销。同时,参与传销人员呈现年轻化趋势,有的80后甚至90后的失学学生也被骗参与传销。

 

  从传销形式上看,网络传销日益严重。有的传销组织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的幌子,由以往的传商品、传实物,演变为传概念、传理念、传份额以及所谓的“资本运作”。

 

  对此,2011年,鞍山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由政府牵头,工商、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重点城区、重点部位的打击整治力度。

 

  开展“抓头目、端窝点、摧网络”行动,重点查处和打击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强化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对出租房屋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并予以曝光。

 

  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县(市)区、管委会的打击工作情况实施通报,对本辖区的传销窝点没有及时发现或打击不力的,一经确认要对辖区的街道、社区书记点名通报批评;市监察局也将介入到打击传销工作中,重点对打传工作各个环节中工作人员不作为、不尽职尽责,责任不落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