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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买“美股”上市翻数十倍 千人被骗7000万 |
作者:张蕾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点击数 86 更新时间:2011/4/21 19:40:3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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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顾问公司采用金字塔式的传销策略对外倒卖所谓的原始股骗钱,直至该公司人去楼空,受骗者才幡然醒悟。记者上午从(北京)朝阳检察院获悉,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康某已被朝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悉,这宗原始股倒卖案牵涉多家中介公司,致受害者达1000多人,非法经营额高达7000余万元。
2007年初,年逾古稀的李某经朋友介绍,听了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讲课。在课堂上,主讲人情绪激昂地介绍该公司代售的哈尔滨某公司的股权信托受益权的情况,称哈尔滨某公司即将在美国上市,上市后股价会翻数倍甚至数十倍,单股市值可达十几甚至几十美元,而现在该公司的股权信托受益权仅以每股4.8元的价格对外出售。该公司还承诺,若未能如期上市,将按照转让协议的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实施回购。
面对如此高额利润的诱惑,谁会不动心呢?可要动用的毕竟是自己攒了一辈子的积蓄,李某觉得还是理性些好,于是第一次仅购买了两万股。
在很快拿到了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确认书以及回购承诺书后,李某又先后参加了该公司举办的几次 “说明会”,他总是能见到不少投资者大量购买的场面。于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动用了家里的储蓄,前后四次累计购买了十万股。纵使该公司并未如承诺如期上市,纵使每一次都是将钱款打入公司指定的个人账户内,李某也丝毫未产生怀疑,一直沉浸在原始股的神话梦中,直至该投资顾问公司人去楼空。
经查,这家投资顾问公司系犯罪嫌疑人康某于2006年7月成立的主营投资顾问、技术推广的中介公司。康某成立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倒卖原始股并从中获利。康某采用金字塔式的传销策略,先通过广告招募业务员,然后对业务员“洗脑”,再由业务员纷纷介绍自己的亲属、朋友购买原始股。业务员根据业绩情况决定等级,等级越高,提成越多。
2007年1月,康某通过中间人获得了哈尔滨某公司欲转让股权信托受益权的信息,并与股权转让人取得了联系,在未经证监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始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该股权信托受益权。
目前被告人康某已被朝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35万元,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其所代售发行原始股的公司的相关责任人也被当地法院以擅自公开发行股票罪定罪处罚。
据统计,在此案中像李某一样受害的投资者多达1000余人,各个中介公司对外转让股权信托受益权1600万股,非法经营数额高达7000余万元。另据悉,除康某公司外,参与这宗原始股倒卖案的其他中介公司以及发行原始股的公司的相关责任人也被当地法院以擅自公开发行股票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