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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拒入传销团伙 掐死室友 |
作者:龙建清 文章来源:红河网 点击数 67 更新时间:2011/4/19 12:00:1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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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开远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同时,还破获了自200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实施新罪名以来的首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4月7日上午11点,一名叫关某的女子报警称,开远市铁路小区一房间内有一名男子死亡。接报后,辖区派出所迅速出警,该市公安局刑侦技术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死者系颈部受外力而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是典型的故意杀人案件。
警方从报案人关某提供的情况中得知:死者名叫李某,甘肃正宁县人,4月6日晚与一名叫易某的男子同睡一个卧室,4月7日早晨,关某发现李某死于房间内,而易某却不知去向。 办案民警据此判定,易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展开侦破工作。在案发现场周围寻找目击证人,对开远市所有旅社进行彻底排查,在嫌疑人有可能逃跑的方向设卡查缉,在全市范围内的村庄、厂矿、工地发出协查通报等。
4月9日,有群众举报,一名疑似易某的男子在开远市羊街乡找工作。
获此线索后,办案民警在羊街派出所的协助下,于当日下午3点在锁蒙高速公路开远四标段羊街立交桥工地上将易某抓获。
据调查,易某在深圳打工期间,通过短信互动认识了言某。言某常常主动发短信与易某交流。今年3月,言某告诉易某开远电厂招工,待遇优厚,让易某到开远打工。3月底,易某辞掉在深圳的工作,辗转多日来到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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