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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安打击传销挽回损失1.27亿元
作者:李恩树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106  更新时间:2011/3/24 14:13:13  文章录入:admin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23日联合召开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2010年打击传销工作,对今年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继续加大对传销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惩处工作力度,明确重点打击目标,做好教育预防工作,不断创新思路措施,全面提升打击、防范传销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金国指出,打击传销犯罪事关群众利益、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与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施策,继续保持对传销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1842起,挽回损失1.27亿元,挽损率及案均抓获人数同比均有所上升。经过连续打击和整治,一些传销犯罪重点地区的状况明显改观,全国范围内传销犯罪活动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拉人头、聚集型传销犯罪活动仍未得到根治,网络传销犯罪情况突出,传销犯罪暴力化倾向明显,传销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刘金国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抓住重点类型犯罪、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措施,全面提升打击防范传销犯罪的水平。要以更大的力度开展打击和惩处工作,对聚集型传销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聚集苗头,把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成员、骨干分子以及多次参与人员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对于网络传销犯罪活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调查摸清涉案资金流转脉络,果断采取帐户冻结和资金追缴等措施,根除犯罪活动的经济基础。

 

  刘金国强调,各地尤其是传销活动重点地区的公安机关,要把打击整治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既要抓住群众关切的问题,以文明规范的执法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又要针对传销犯罪活动的变化特点实行综合管控,有效压缩传销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封堵其蔓延渠道。要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做好教育和预防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会同工商等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和部位,深入易受蒙蔽人群和参与传销人员,面对面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要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社区、村镇、学校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紧紧依靠和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群防群治,齐抓共管。要采取更加鲜活的宣传形式,依托更受群众欢迎的宣传载体,选择更具说服力的宣传内容,大力开展预防宣传工作。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加强与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精诚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总结了工商部门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特点。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以“资本运作”名义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宣传声势,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深入开展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保障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中央综治办、中宣部、教育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信访局等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