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临桂女刑警真情感化 传销女经理自首
作者:莫秀娟 黄腊梅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点击数 124  更新时间:2011/3/19 19:03:54  文章录入:admin

 

  近期,桂林市临桂公安局刑侦女子中队以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契机,按照“访百姓疾苦、听群众心声、解百家难事、建和谐安源”要求走门串户,真情感化了传销女侯某,她主动前来中队投案自首。

 

  3月1日,临桂县公安局刑侦女子中队的女刑警们在县城青源居民区的走访活动中得知:有一群外乡女经常无所事事,很像是搞传销的人员。女警们借机主动上门找到她们闲聊,一开始她们心存戒备,并不愿意多说什么。一连几日女警们耐心地和她们聊家常,对她们嘘寒问暖。民警还买来小吃给这些外乡女,并告诉她们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提。

 

  日子一天天过去,3月8日妇女节这天,中队长阎庆华带着5名女警又来到了这群外乡女中间,和她们一道欢庆节日。感受到女警们的真诚和热心,这些外乡女才慢慢道出了心里话。原来,她们一群女伴之所以从湖南桂阳县离家来到临桂,都是因为去年底被亲戚朋友骗来做传销,身上所有积蓄都投去购买传销产品。因上线人员携款逃跑,毫无准备的她们落得现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境地。

 

  外乡女中的侯某,二十来岁的她在传销组织中竟已达到经理级别。侯某受非法传销的影响巨大,对女警们的情绪极为抵触,不以为然的她认为自己所从事的“化妆品”事业是合法的。女警们单独找她谈心,耐心做侯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女警们耐心细致的劝导,小侯彻底醒悟,主动要求和民警们回到公安机关自首。侯某还供述了该21人传销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目前,女子侯某因有自首情节被批准劳动教养一年监外执行,其余传销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并已全部脱离传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