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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设卖场揽人才 广西一网络诈骗传销组织被端 |
作者:翟李强 郑相元 文章来源:中新网北海 点击数 20 更新时间:2011/3/15 13:24:37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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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的一个涉嫌网络诈骗传销组织打着三大公司牌子进行非法集资诈骗,这个组织下设8大职能部门共6个等级,虚设网络卖场招揽“人才”。10个月时间内,该组织共发展了140多名交纳押金的传销人员,涉案金额逾140万元。
警方披露,3月9日晚间20时30分许,警方在该市一住宅小区对流动人员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发现暂住的江苏籍男子王某生有3张同一人签名的租房合同,并发现大量传销资料,随即将涉嫌传销的王某生、于某学等7人传唤调查。
3月10日,警方据审讯结果分头扑向各传销窝点,先后抓获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某为、副总李某机及人事部长莫某良、培训部长杨某颜以及管委会主任齐某林等30名涉嫌传销的男女,当场扣押空白支票4本、空白收据10多本、收款收据57张、票面金额近20万元,以及公司印章11枚及一批人事档案、传销资料。
据审讯,该组织自去年5月份进入北海以来,以挂靠南京、广州等地的分支机构为幌子,先后在北海市注册了“添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西美好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公司,下设8大职能部门,设有“省级管理中心-市级管理中心-县级管理中心-无忧管理商-终端服务商-消费者”等6个等级作迷惑,在没有取得互联网经营销售权情况下,虚设“空中大卖场”、“添添美好网上商城”等互联网购物站点,大量发放宣传单,通过亲友互相介绍和召开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引荐“人才”加盟。
警方介绍,上述公司对所谓的引荐成功者,实行15%现金和15%股权的双奖励办法。引荐者须先交纳6000元以上“押金”,方可获得引荐资格,公司并明确规定“押金”要两年后方可返还;而“股权”则指被引荐人交纳的钱款,奖励的“股金”只能存入消费卡,指定消费公司网上产品,但又从来没有人获得过实物。这一组织即是通过如此手段把上当者“留住”。
据犯罪嫌疑人于某学供认,该传销公司的内部晋级不分先后,一律按“金钱”论高低,即晋升“省级”的保证金为500万元,“市级”保证金为100万元,“县级”为50万元,终端服务商的保证金为1000元。于某学今年元旦在北海一家酒店成功组织了一个由180人参加的产品推介会,此举让他一步登上副总经理的“宝座”。
据悉,此次抓获的37名涉嫌传销嫌疑人中,有“骨干成员”14人,现已冻结公司账户3个。目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李某机、于某学等14名传销骨干已被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刑事拘留,莫某等24名传销人员被予以严格审查教育,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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