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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他人非法传销19名被告人昨受审
作者:罗剑生 林森烽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24  更新时间:2011/3/12 13:22:39  文章录入:admin

 

  昨日上午,丰泽区法院对19名传销组织成员公开审理。这些人以暴力殴打、引诱、胁迫等手段控制被骗入非法传销组织的被害人,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当天受审的19人主要来自湖南,还有少数来自湖北、江西等地,有4人是90后,其余大部分是80后。他们中大部分一开始也是受害者,由于不甘心钱被骗,转而又去骗别人,成为传销组织者的帮凶。


  经查,喻某、孙某等19人于2010年下半年间,先后加入姚某(另案处理)等人组织的非法传销组织,租住丰泽区东海街道海厝路、文塘路,后埔社区凤福巷等处作为窝点,按照“主任”、“管家”、“业务员”、“新朋友”的顺序等级,直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此骗取财物。2010年10月,被害人夏某、彭某等9人先后被骗至上述窝点后欲离开,19名被告人即分别将9被害人控制在上述窝点,日夜看守,以暴力殴打、引诱等手段胁迫他们加入该非法传销组织。同年10月29日,被害人亲属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部门将被害人解救出来,并先后将上述19名被告人抓获归案。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