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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传销组织吸纳资金3700万 6嫌犯被批捕 |
作者:沈义彭静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42 更新时间:2011/2/14 11:54:1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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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获悉,该院近日批捕了一起以“纯资本运作”为名组织开展传销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朱胡明、杨先彬等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批捕。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自2009年4月以来,朱胡明伙同杨先彬、朱家莲、黄达荣、王君、张建等人,以“纯资本运作”为名,组织发展重庆、浙江、江西、安徽等地人员到广西南宁从事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取名“江苏体系”,采取认购“资金份额”的方式,鼓吹行业快速致富,对参加人员洗脑,诱骗其加入组织。该组织按照“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运行,要求参加人员至少缴纳3800元购买一个份额、最多缴纳6.98万元购买21个份额取得加入资格。同时规定每人只能发展三个直接下线,并按发展人员和购买份额的多少,将传销人员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5个层级,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传销体系。上线人员根据级别从下线人员的认购款中直接或间接提成,级别越高则提成比例越高,比如老总分红比例就高达全部传销资金的48%。
自2010年7月以来,该组织通过召开经理会、晨会、素质会等会议对传销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并要求传销人员严格遵守“罚款二十条”等纪律规定;每月对在南宁地区活动的传销人员发放油、米进行生活补贴,并由体系中的所有老总对该费用平摊;负责收取传销资金并将资金转移至顶级老总控制的银行账户,同时完善新参加人员的加入手续。每月初,该组织的高层都要组织新晋升的老总参加“揭谎会”,讲明老总的收入是其下线人员的传销资金,明确骗取财物的实质,并规定老总不得和其他传销人员私下接触,以免暴露真相。
从事传销活动以来,朱胡明等人在短时间里通过发展重庆、江苏、浙江、江西等地的下线成员,已形成了层级超过三级、人数达700余人、吸纳传销资金3700余万元的传销组织。作为传销组织中的顶级老总,朱胡明、杨先彬、王君对整个传销组织活动进行决策和操纵。据朱胡明交代,仅他一人就从中非法获利100万元。朱家莲、黄达荣是传销组织中的老总,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决策、协调等重要职责。传销组织中的大经理张建,是妻子朱家莲的下线,在传销活动实施中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2010年7月,重庆警方在收到群众举报之后,对该案展开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