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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川一民警敲诈车主 两年敛财200万
作者:安艳鸽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点击数 103  更新时间:2011/1/26 19:57:36  文章录入:admin

              成和平(穿警服者)和吴先生就赎车款讨价还价。视频截图

  原灵川县公安局定江派出所民警成和平,因犯敲诈勒索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近日被灵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2010年4月23日晚上,成和平以“涉嫌传销”为由对河南商人吴先生进行“调查”,将吴先生银行卡里的8.97万元取出据为己有后,又逼他再拿10万元来赎车。向本报投诉的同时,吴先生还向相关部门举报。同年7月7日,成和平被逮捕。法院查明,30岁的成和平从警才两年多,已拥有资产250多万元,其中21万多为合法收入,37.5万元为敲诈勒索所得,尚有192.9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民警办私案敲诈勒索

 

  受害人反侦查找到证据

 

  去年4月23日晚上,河南人吴先生和朋友宋女士在桂林市通泉巷的一家饭店吃完饭出来时,成和平带了4个人截住他们,以吴先生的车疑为被盗车和核实他的身份为由,将他们二人带至定江派所。成和平逼迫吴先生交出身上的物品、现金和4张银行卡,还独自以“涉嫌非法传销”对他进行问话。之后,成和平以“退赃”为由,逼吴先生说出银行卡密码,还叫他在两张空白的未盖公章的扣押物品清单上签字摁手印。随后,成和平拿着银行卡就去银行取钱,还带着吴来到他的住处搜查,掳走一些物品。24日上午,成和平又逼他把银行卡中的4.5万元钱取出,然后据为己有。至此,吴先生被成和平一共勒索了8.97万元。

 

  吴先生那辆价值10多万的小轿车,被成和平交给自己的朋友使用。成和平还威胁吴先生“不要去找什么人,老老实实再拿10万元钱来赎车”。

 

  之后,吴先生多次打电话给成和平和治安员陆飞,将赎车价降到了7.5万元。经朋友的提醒,吴先生录下了这些通话过程,拿到了成和平敲诈勒索的关键证据。

 

  东窗事发民警被逮捕

 

  曾多次借“打传”为名搞钱

 

  吴先生被成和平三番五次敲诈勒索,走投无路之际,一度想跳桥自杀。最终,他向本报反映自己的遭遇,并向桂林市纠风办投诉。纠风办初步调查后,认为成和平已涉嫌犯罪,即将材料移交灵川县检察院。

 

  去年6月26日,成和平被刑事拘留;去年7月7日,经桂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灵川县公安局对成和平执行逮捕。检察机关查实,成和平已多次以打击传销为名进行敲诈勒索:

 

  去年5月26日下午,成和平以涉嫌传销为由,在桂林市将邹某等4人带回定江派出所询问、关押。他搜走4人的金项链、金戒指、银行卡、手机和现金等,同样以需“退赃”为由,迫使邹某、雷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从他们的卡上取走14万多元。事后,成和平还向邹某索要了一万元,才将私自扣押的金项链、金戒指和手机退还。

 

  去年6月20日,成和平以核查身份证为由,在桂林市乐群路将贾女士带回派出所,指使治安员陆飞以“涉嫌传销”为由对贾女士进行问话获得“证词”。次日,成和平又以“退赃”为名,指派陆飞等人带贾女士到银行取出8.3万元,陆飞拿到钱后全部交给成和平。

 

  同一天,成和平带着陆飞来到桂林市检察院宿舍区,以“涉嫌传销”为由,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搜查了湖北籍胡女士的住所,并将她带到所里问话。次日,陆飞受成和平指派,带她到银行取出5万元,由成和平据为己有。

 

 

 

  为什么成和平一去桂林市区,总能抓到“涉嫌传销”的人员?成和平专门“养”着一些给他提供线索的人,其中一个叫欧某的,就从成和平处得到了数千元报酬。去年6月20日,身为一介平民的欧某,竟然在桂林市乐群路一银行门前拦住胡女士要查身份证,然后叫成和平过来将胡女士带走。

 

  民警被拘后办公电脑被砸

 

  许多受害人不敢见办案人员

 

  成和平被刑拘后,他的妻子朱某立即来到定江派出所成和平的住房内,将25万元现金拿走。检察院办案人员来到定江派出所调查成和平的办公电脑时,发现电脑竟然被砸坏了。办案人员将电脑硬盘送至自治区检察院技术部门,恢复了硬盘里的资料。之后,考虑到成和平的特殊身份,办案人员将成和平带离桂林,关押在南宁和贵港等地的看守所内。

 

  案件发生后,灵川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工作,并明确表示,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绝不护短,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严肃处理,并以此为教训,进一步加大队伍的教育管理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该县政法系统开会时,也以成和平的案子为例开展教育。

 

  一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成和平被刑拘后,他们面临着多方面的说情压力。后来经中央和地方多家媒体报道后,说情的压力才减轻。桂林市检察院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派出市检察院的侦查骨干指导办案,要求办案人员一定要调查清楚,掌握过硬的证据。

 

  此外,一些受害者不愿意出面作证,也给指控成和平带来困难。虽然有一些受害者打电话来报案,但都不肯到灵川县来配合调查。为了查找证据,办案人员远赴湖北、江西和新疆等地。有一次,他们来到武汉,但到了约定时间,受害人却迟迟不肯露面,而且把手机也关了。办案人员分析,成和平就是抓住了受害人的心理弱点,才屡屡轻易得手。

 

  如今,吴先生已领回了自己的8.68万元和小车,贾女士领回了8.3万元,但尚有部分追回的赃款无人认领。

 

  当事民警从警两年多

 

  200多万元资产来路不明

 

  据了解,1980年8月出生的成和平来自兴安县农村,2002年大学毕业后到桂柳高速公路桂林站工作,2007年8月考上公务员,被安排到灵川县公安局定江派出所工作。案发后,成和平起初不肯配合调查,后来态度转变,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案情。

 

  经调查,成和平先后以自己和他人的名义,在灵川和临桂等地,按揭购买了4套房子,还以他人名义在兴安县某银行存款130多万元,给亲戚转账4万元,给岳母转账5万元。在成和平拥有的250多万元资产中,合法收入为21万多元,敲诈勒索所得37万多元,还有192万多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事后,成和平主动退赃,他的家属代为退了215万多元,还有14万多元未追回。

 

  办案人员介绍,当查到成和平拥有那么多资产时,他们都大吃一惊。一个刚进派出所的民警,竟然敢大肆搞钱,结果被判刑,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灵川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成和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另外,成和平拥有的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和平到案后主动退赃,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可酌情从宽处罚。法院于去年12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成和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另外,治安员陆飞也因犯非法搜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悉,成和平、陆飞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