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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近一半是利用互联网 |
作者:王琳 文章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点击数 46 更新时间:2011/1/20 19:43:1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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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志华通报了2009年以来打击传销的十大典型案例。记者发现,其中近一半是利用互联网组织领导传销案,形式更加隐蔽。
一、“艾露诗黛”化妆品传销案
2010年3月,聊城市工商局东昌府分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摧毁一传销窝点,当场抓获传销头目9人,传销人员30余人。
经查明,该传销团伙将亲戚、朋友骗入传销组织,强迫其购买天津某企业的“艾露诗黛”化妆品,层层发展下线非法牟利。
9名传销头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罗某等11人诱骗他人参与传销案
2009年2月,沂水县工商局在查处一起传销案时发现,罗某等11人在2008年间先后被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入“奥瑞尔”化妆品传销组织。
罗某等11人在明知是传销的情况下,自愿交钱加入该组织,又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同事发展成其下线。其行为构成介绍、诱骗他人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工商机关依法对11人罚款21.8万元。
三、泰安李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0年3月,泰安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侦破李某传销犯罪案件。
经查,自2009年6月开始,李某等人以“MDG”国际集团的名义,以销售手机软件的对讲功能为幌子,层层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李某等人共发展下线1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聊城邵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0年3月,聊城阳谷县公安局侦破邵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查,邵某等人于2009年2月份成立“中华生活网”进行传销,先后发展下线人员6万余人,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
五、武汉新田公司“娇妃”化妆品传销案
2009年5月,胶州市工商局先后捣毁两个以销售武汉新田公司“娇妃”化妆品为名从事传销活动的窝点。家河辖区的传销窝点。
张某等48名传销骨干分子被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六、殷某从事安贝特网络传销案
2009年7月,文登市居民殷某以网上注册的方式加入安贝特网络,又不断发展新会员诱其缴纳加盟费,非法获利7000元。
工商机关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万元。
七、香港世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传销案
2010年4月,名为“香港世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在淄博从事传销活动。
据查明,刁某在成为银牌游客后获得奖励费390元。工商部门对参与传销的刁某,依法作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和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聊城陈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0年3月,聊城冠县公安局侦破陈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经查,自2009年1月份以来,陈某等人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在广西南宁进行传销活动,截至案发,发展人员40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九、青岛张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09年11月,青岛即墨公安局侦破张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查,自2005年始,袁某、张某等人加入“旭日化妆品”传销组织后,陆续发展1000余名下线,非法经营数额达300余万元。2010年8月,即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袁某、张某等6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至15万元。
十、威海朱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2009年7月,威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群众举报成功侦办了朱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经查,2007年5月以来,朱某等人打着传播中华民族文化的幌子,发展传销网络。该案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涉及受害群众3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