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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人做下线 5传销骨干获刑
作者:詹琦  文章来源:武汉晨报(武汉)  点击数 56  更新时间:2011/1/4 18:16:49  文章录入:admin

 

  为了逼迫他人参加传销组织,劳瑞浩等5名传销骨干非法拘禁受害人曹某2天。昨日,记者从黄陂区法院获悉,劳等5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黄陂法院判处一年至十个月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5日,广西来黄陂男青年劳瑞浩租赁前川街东华一里11号三楼进行非法传销活动。5月8日下午4时许,湖南沅江男青年傅兴以找工作为由,将四川男青年曹某骗至上述地点,令其加入传销组织。曹某见状要求离开,被劳、傅等强行留下听课,并扣押其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等物品。傅兴安排同伙廖宗华做其师傅并负责看管,同时安排同伙胡高、郭登银协助看管,防止曹逃脱。

 

  同月10日清晨6时许,曹某趁廖等人熟睡之机,跑到卫生间将门反锁后,拉开窗户正准备跳窗逃走时,被廖、胡等人发现并撞开卫生间的门将其抓回房间并殴打。当天上午8时许,前川街派出所接警赶到现场,一举将劳瑞浩、傅兴、廖宗华、胡高和郭登银等全部抓获,曹某获救。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劳瑞浩等5被告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等有关规定,一审对被告人劳瑞浩、傅兴、廖宗华、胡高和郭登银作出上述判决。